Re: [討論] 聖經證明有神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4 09:08:18
※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點
: : 我的文章還在本串第二篇,你可以去好好看看再說。
: : 再來,我明明是針對pin回文,你自己要插隊進來亂搞,後來你怎麼說?
: : 「雖然我搞錯了,可是你可以不爽不要回。」
: : 峱成這樣,結果從頭到尾就是你自己不看清楚文章,不看清楚對象,不看清楚引言,
: : 你什麼都沒看,就只看到我ID,不是嗎?
: : 我的觀點也很簡單,信仰不需要用硬科學標準檢視,所以有信仰的人不要沒事亂搞,
: : 不要自以為信仰已經符合硬標準,跳出來想放無雙。遇上尷尬的時候才又跳回不可
: : 檢視的結界。喊無辜喊迫害。
: : 請問這跟你有什麼不一樣?除了不是你講的以外,除了比較酸以外。
: 請問原po哪一段話讓你認為是符合科學硬標準放無雙?
: 請原文框出,讓我們一起檢視一下謝謝。
你發表首篇的用意是在指責TH說「聖經所謂的證明其實是信仰上的,而非實證上」,
當TH說「我們不能用聖經上講的東西來隨意通稱證明,因為證明是個有共識性的名詞」
你說「不信的人聖經無法證明只是訕笑,但是教內弟兄不能這樣迎合」。
我這樣的解讀有沒有錯?
如果沒錯,那麼我通篇就是在提醒,TH所說的證明,也就是實證主義下一般人的認知,
跟信仰內的人所謂的證明,是兩回事。他講的並沒有錯。
你在聖經中找到了上帝與確據,你在信仰上證明了上帝,這仍然與普世的一般標準還
有段距離。所以我說「基督徒其實自己心裡也知道不是每樣東西都能用科學檢驗」。
我問你,你反對這句話嗎?
我為什麼看不慣你對TH的批判,是因為你批判的角度是錯誤的,你武斷地要說服他,
聖經已經證明了,聖經是確據,外人不信是外人自己的問題,不是聖經的問題。所以
我說「同樣的批判用在其他宗教信仰,難道不就是種為異教辯護嗎?」
你跟其他人或許很不滿TH,認為他對聖經證明這件事是過於媚俗,迎合普世實證主義
的脈絡,然而他講的有錯嗎?如果今天他不是個信徒,一個一般人說聖經有許多地方
科學目前沒辦法驗證,你會否認嗎?
你的論述哪裡有問題?問題就在於你傾向於侵蝕現實認知的基礎,然而這樣的行為並
不會讓信仰更具說服力。你模糊「證明」「證據」「相信」「不信」這些字眼間的關
係,彷彿那些都是相對的,沒有客觀標準的,是因人而異的,一個人可能是因為不爽
所以不信某件事物,也可能是細心地檢視發現說服力不夠,有些地方無法解釋,但在
你眼裡兩者間似乎沒什麼不同。
這樣會有什麼問題?如果你覺得登月就跟宋七力一樣,只是爽不爽信,它們之間沒有
證據強度的差異,這不就是模糊現實認知基礎嗎?你無法說服別人一件事物存在,於
是說世間萬物沒有一件事是確定的,這樣對你的證明有幫助嗎?
如果僅僅是這樣,從一而終的態度或許還是可取的,但一些基督徒不是啊。難道發現
方舟遺跡,不讓人感到興奮嗎?科學新知發現創造論或許是真的,不會覺得開心嗎?
這些俗世的、相對的、不確定是不是真的事物,怎麼一旦迎合了聖經,就忽然變得有
意義?而哪天它們跟聖經相斥,就又變得不一定是真的了呢?
我就是覺得這樣的認知是有問題的。一個能分辯現實與信仰,實證與哲學的基督徒,
不會發表你這種似是而非的論點,就算要抨擊TH,也不會選擇這種雙面刃。
所以我說,想用實證主義替信仰服務的信徒,多半以失敗收場。我舉的信徒為證明上
帝存在而去撞車的例子,不就有人真的去翻新聞來印證所言不假?我又不是自己想像
的。
有心要證道,起碼先梳理一下自己的論點,聽一點建議,不是很好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4 20:32:00
(借這篇回下一篇,免得又被pin無理刪除)1.pin把自己跟neo綁在一起,就好笑了;背離常識跟一般人語言的,是neo,所以pin跟他綁在一起,就是脫離常識;根本無法評論我對於「證明」概念的理解。2.對於我什麼不是信仰者的論斷,基本上交給神;pin造的口業還不夠多嗎?我想我不需要評論回應了。3.回應NC,基本上是回到「語用」的問題,若證明上帝可以放低標準,那這個不三不四的證明到底有什麼意義呢?歷代哪一個神學、哲學家,提出的上帝存在證明是可以允許一堆漏洞的?除了他不知道自己有漏洞外,誰會說這樣就夠了?不如說知道自己漏洞者,就是把其證明當成一個「類比」。面對無限的上帝,人類無法用「證明」去把握之,只能用「類比」去做否性神學的「沈思」。若「證明」只是一個對自己的安慰、交代,那不如承認這就是「信心」、就是「類比」、「詮釋」罷了;承認自己的有限性到底問題在哪裡呢?一堆基督徒把「無法證明上帝存在」當作是一個失敗、一個對於上帝信心的不足?錯了,承認有限性,才是信心的開始。基本上改革宗強調人的理性墮落,本就反對上帝存在證明,指斥那是自然神學,所以我不瞭解到底這場混戰是在做什麼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8-06-14 20:57:00
不是放低標準,而是本來"證明"就涵蓋了一個很廣的範圍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4 21:00:00
所以我說「語用」,就是把降低標準的「證明」用在上帝存在證明,意義到底是什麼?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6-14 21:01:00
NC不用再去跟the談「證明」,你們對證明根本認知不同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4 21:01:00
日常生活,例如法庭,或者實證科學/歸納法,因為生活要繼續下去;但上帝存在是一個純粹的理念,如何用妥協的態度來處理?dam也認同neo,所以我想你才是與一般人觀念不同的人。面對「上帝存在」,要不以不妥協的「信心」來對待,要不以不妥協的「證明」來對待;你們卻選擇了第三條路:以妥協的證明,恐怕也是妥協的信心來對待。「不妥協的信心」不會接受「妥協的證明」做為自身的支持;「不妥協的信心」使人有制高點來看待一切有漏洞的上帝存在證明;那些可以是信心內容、對象的類比,但不可能無懷疑、無批判地被他們帶著走。一個上帝存在證明就代表一個神觀的表達;上帝存在證明的價值,從來不在於「證明」本身,而在於「神觀」。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6-15 00:04:00
NC看到沒?又是妥協的信心,又是妥協的證明?你認同嗎?認同了,才有對話的基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5 07:06:00
dam挑撥的嘴臉,不覺得醜陋嗎?再講清楚06/14 21:00,我同意NC說證明有很多種定義,但不同的語境,就應當使用不同的定義,這就是「語用」的概念。所以我一直質疑的是,為什麼「上帝存在證明」,可以允許用不是最嚴謹、追求零漏洞的證明標準?而這個嚴謹的證明定義,一直是中世紀各種上帝存在證明,所自認為、所追求的證明定義,我不懂你們認為這個不合理,是怎樣?「我有一個經歷」、「我認識的長輩有一些經歷」,「我讀聖經有些感動、體悟」....這些被當成上帝存在證明,不叫妥協、不叫搞錯概念,叫什麼?這些是好的信仰體驗,或者神學術語是「類比」;但硬要說這些是證明,到底是要考驗大家的智商嗎?^到什麼地步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6-15 09:36:00
這樣就叫「挑撥」?我還真的無法理解。話說「挑撥的嘴臉」、「醜陋」這樣來論斷人,合適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6 07:43:00
dam硬要用話術把討論轉成對人不對事的方向,這還不叫挑撥嗎?XD再清楚講一次我的質疑,你再玩這種小伎倆只是證明你的惡心罷了:「證明」的定義有很多種沒錯,但對於「上帝存在」,為什麼要接受主觀的、充滿漏洞的定義呢?這個定義若用在無神論,或如w正文所說,用在其他宗教,不也可以嗎?--所以我早就說「飛天義大利麵」是基督徒製造出來的。而這種定義用在基督信仰上,如何造就「不妥協的信心」呢?dam不同意這個批評,你可以就事論事反駁,而不是硬要導向對人不對事,或者自己的觀點被批評就好像很委屈--拜託,這裡是學術討論板。科學因為也不是這種完全無漏洞的證明,所以他們是用不可知論的態度來對待許多事,科學哲學上用「否證」、「典範」,等科學「史」的角度來看待科學的各種發現。而生活需要過下去,實證科學的「可重複驗證」及各種「風險管理」也的確讓自己的「發現」有一定的穩定性(信、效度),所以科技才發展如此快速;但也造成許多哲學家、神學家等等人文學科的質疑;因為畢竟科技就是建立在這種「妥協的證明」之上。而科技會不斷修正,生活也要繼續過下去;臭氧層會破,冷氣還是照吹;但回到信仰呢?如果誠實說自己對於「上帝存在」的信仰也是這樣且戰且走,容許各種「否證」,那就算了;不過基督徒又常讓「上帝存在」是一件不可否證的事情XD 所以這些矛盾如何處理呢?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6-16 09:40:00
妥協的意思的懂,證明的意義我也有我自己的定義,但妥協的證明是什麼意思,什麼意義,我就不懂。我說要先懂你這五個字的含意才能和你討論,這叫「對人不對事」?更正:妥協的意思『我』懂至少我和你就證明的看法就已經不同,討論到後來就會無法對焦,我在陳述客觀事實,完全不懂你在跳腳什麼?對我而言,妥協的證明,妥協的信心都是你「自創」的名詞我本身就不認同你「發明」的這兩個名詞,自然不用繼續討論。因為你自創發明的名詞,有你自己設定的範圍界限,其在還沒弄懂你的範圍和界限前,根本無從討論。所以我才說要先接受你的用詞才能和你討論,這不叫對人不對事。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6 10:22:00
好意思說學術討論版,用各種小伎倆人身攻擊的th...自己發明一堆定義,然後亂套亂等於一通那領受祂見證的,就蓋上印,證明神是真的。 約翰福音 3:33別人是引用聖經,你是自己胡扯一堆定義,你還記得你在學術版不是科幻版?祂既印了我們,又賜那靈在我們心裏作質。 哥林多後書 1:22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6 10:29:00
從聖經中自證自明並不難,但是不引用聖經可以得到同樣結論有這樣的憑據跟研究方法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6 10:29:00
我們若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大,因為這是神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 約翰一書 5:9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裏面。 約翰一書 5:111.請先寫信給聖經,告訴他們不要用證明一詞再來喇叭別人不要用證明吧你要壟斷證明一詞的解釋權又憑著什麼?是不是全部聖經出版都要改寫?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6 10:35:00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6 10:36:00
原來聖經神學是數學喔在公眾面前極有能力,駁倒猶太人,引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 使徒行傳 18:28寫給各出版社要他們把證明改為詮釋啊不然就是妥協的證明?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6 10:37:00
XD你應該要這樣解讀聖經本身就提供了一個特定的系統跟標準所以藉著聖經證明上帝,本身是符合先驗與邏輯的所以就本串標題來講,是沒有問題的,聖經可證明上帝但是聖經放在世俗中,是擺進了更大的系統這之中必需有足夠有力的連結,才能讓它客觀與普遍我舉最簡單的例子,今天假設耶穌天天會來地球玩大家都可以看到祂、跟祂對話、甚至合照拍全家歡那麼要證明耶穌真有其人就簡單很多這就是最直接的證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6 10:43:00
這很危險啊其實...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6 10:43:00
但不一定要作到這樣,也有很多方式可以驗證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6 10:44:00
因為聖經啟示出來「假冒」的風險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6 10:44:00
畢竟我們面對許多事,傳聞遠比親身經歷要多太多了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6 10:45:00
對,在聖經的系統下,TH的質疑是沒有意義的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6 10:45:00
也就是神在我們內心深處有靈可以判斷真假,而非外面的看見。不過這是另一個子題了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6 10:47:00
可是他要先通過自己那一關,就是我跟nc達成的共識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6 10:47:00
所以他才得以果斷地說「上帝尚未被證實存在」然後宣稱「基督徒應承認自己是憑著主觀去接受神」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6 10:49:00
然後果斷的說「他」自己也不能證實,只是賭看看然後果斷的說「其他宗教」的神也可能是真的然後被我們果斷的質疑,老大你是自稱基督徒嗎?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6 10:50:00
是的,這就是很典型的自我質疑過程但我也很好奇,基督徒真的不能對自己信仰有所猶豫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6 10:51:00
所以你覺得我用小信很污辱他,其實這確實是一個過程基督徒從懷疑,小信到確認信實,到十分肯定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6 10:51:00
即使是一絲懷疑上帝存在的可能性,也會喪失信徒頭銜?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6 10:52:00
在我的看法,很多信神(不論哪個神)都有類似過程吧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6 10:52:00
也並非說我就是大信,而是說確實還在一個不踏實的過程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6 10:53:00
「寧可信其有」,或是從小被受洗,自己沒那麼虔誠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6 10:53:00
也就是th這麼打,會打到聖經中其他人物,連耶穌一起打了我之前說只有一位神,他說這是不謙卑的說法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6 10:54:00
每個基督徒都有其信仰的強弱與過程的層次,是這樣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6 10:54:00
其實他就是透露出一種小信,但又要呈現已經到終點了是請注意,我並非說我比較大信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6 10:55:00
我了解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6 10:55:00
而是他以已經到終點的態度反過來「批評」不可以那樣「信實」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6 10:56:00
那麼我們共識就是,是不是信徒並不是直接的是非題嚕?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6 10:57:00
當然不是我們也是一種揶揄,並非真的否定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6 10:57:00
ok那我覺得TH只是很龜毛而且性格讓人討厭而已(炸)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6 10:58:00
其實小信的基督徒很多,需要的是鼓勵讓他們慢慢認識經歷生命是怎麼一回事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6 22:55:00
聖經的用語可以直接變成現在的、一般的用語嗎?XDhttp://bible.fhl.net/new/s.php?N=0&k=04972&m=原文就是蓋印、畫押的意思,跟神學傳統,特別是中世紀談的上帝存在「證明」是同一個意思嗎?中世紀的神學家是用他們的權威、他們的感性,去作證畫押保證上帝是存在的嗎?曲解神學傳統上的「上帝存在證明」,明明就是pin等人。神學傳統上的上帝存在證明,就是建立在演繹法和歸納法,或者廣義的Aristotle「邏輯」上面的;豈能容你們隨便張冠李戴?而演繹法和歸納法這整個學術「方法」,在後來的時代進一步地被挑戰、被修正、被擴充,從Bacon、Hume,一直到牛頓、Kant,再一直到Einstein,各種的發展仍在繼續下去;中世紀的「學術方法」本就一直延續至今,基礎仍脫離不了演繹法和歸納法。這是為什麼說神學是科學之后、之母的原因之一;而口語化地稱現在的實證科學證明方法是務實,或妥協,那是因為科學哲學的發展已經告訴我們演繹法跟歸納法的基本缺陷;故科學是在認知這件事的前提下,持續控管風險而繼續發展、成就其強大的。dam要打迷糊帳,說「務實」、「妥協」的證明是我發明的,那我就請你自己去看科學哲學的討論,特別是K.Popper的「否證法」相關討論;為什麼他要說科學只能「否證」?正是因為歸納法的基本問題無法解決。科學哲學已經告訴我們實證科學本身是有漏洞的,但另一方面,無法否證的「上帝存在證明」則是漏洞更大!中世紀的上帝存在證明,是可以被否證的,就是在演繹法跟歸納法上面找到漏洞。但今天你們告訴大家的證明又比中世紀的上帝存在證明,低了不只一個檔次。這不就是飛天義大利麵神所要諷刺的「證明」嗎?「不妥協的信心」不需要那些粗製濫造的證明,而就是單純相信聖經與傳統,但懷疑對其的詮釋。pin等人一直把「不可證實」跟「無法相信」魚目混珠,然後論斷我什麼不是信徒,這根本莫名其妙。正是因為無法證明,才需要「相信」,怎麼會講成「承認無法證明=不信」呢?pin的惡意造謠早就滿出來,我已經說過請他不要再論斷評論我,除非他能誠實面對我的反駁。但他對我的反駁,除了持續抹黑造謠,不然就是刪掉,這是在表現什麼樣的基督徒品格呢?我們在板上不信、懷疑的,就只是板上pin等人詮釋、見證的會所等教派立場罷了,不信你們教派的都不是基督徒?XD真是笑死人。更何況你們見證的會所也不見得是真的會所。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6-17 00:58:00
請你找一篇內容有「妥協的證明」這五個字的論述,我就同意這五個字不是你發明的。請你不要亂加「務實』兩個字。因為在你原本的論述中,沒有「務實』這兩個字。不要每次都越扯越多,還扯出否認法,這就是你一貫的手法用越來越多且重覆的論述,一直再繞圈圈。拉回本題,如果你就「妥協的證明」不是你發明的,只要找出一篇和你同樣論述的就可以了,這有這麼難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7 03:23:00
「務實的證明」我之前早就提過了,你是怎樣?"Theistic pragmatic arguments are not arguments forthe proposition that God exists; they are argumentsthat believing that God exists is rational."https://goo.gl/QWM99N「命題」跟「信念」本就是區分開來的;或者,「否證論」是把可證實(verify),跟「可否證」區分開來的;「可證實的命題」、「可否證的實證成果」、「可務實論述的信念」、「主觀的、不可否證的信念」,這幾個本就是不同的層次(按真理的確實性來排序)。與「可證實的命題」相比,後面幾個當然都是「妥協的證明」,只是仍有程度差異。越後面的不代表一定為假,但在知識宣稱上越弱。但在實踐或生活層次上,越後面的未必是不可行、不好用;所以才會產生「務實的證明」的概念。而真正的問題在於,「證明」的概念不能脫離演繹法跟歸納法,dam若真的是學法或者上過幾堂課,你能說法庭上的證明能夠脫離演繹法(論理法則)跟歸納法(經驗法則)嗎?即便「人證」也要接受演繹法跟歸納法的檢驗。能夠直接用演繹法與歸納法證明出的命題,就是直球勝負,即便因為歸納法的缺陷,要完全無漏洞是幾乎不可能,才會退而求其次,說是追求「可否證的實證成果」。w在正文中說聖經的內在證明跟普世的證明概念不同,但事實上在中世紀時可不這麼認為。只是後來五路論證,以及其他上帝存在論證都被找到漏洞或反駁的方法(否證),才讓基督徒往後退,找尋務實的或妥協的證明。板上基督徒沒一個敢光明正大提五路論證,然後一直在講一些循環論證,或者主觀經歷,然後說這些是「證明」,不覺得好笑嗎?這很明顯是你們修改了神學傳統中對於上帝存在「證明」的定義,然後反過來說我這個談傳統上帝存在證明定義的人,是發明定義,這不就是做賊的喊抓賊嗎?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6-17 12:01:00
他們所謂的證明從來不是俗世的證明就算有時候是YY又怎樣呢?YY又不犯法,我也常YY初音不是軟體是真愛啊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6-17 12:09:00
the拿出一篇有「妥協的證明」來打我臉吧。你上面的引文嚴格講起來,也不等於務實的證明。還有也請你別在扯法庭的證明了。你根本不懂法庭遊戲規則
作者: BPM88 (BPM)   2018-06-17 12:31:00
信心跳躍的距離問題;)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6-17 13:44:00
the 你既然說法庭不能脫離演繹法跟歸納法,那我請問你,蘇建和案是有罪的判決符合演繹法和歸納法?還是無罪的判決符合演繹法和歸納法?還是兩者都不符合?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7 13:54:00
這就是為什麼不要跟th交談的原因東拉西扯言不及義,腦羞了又開始人身攻擊別人聖經的概念很清楚。人信主,賜給我們的聖靈,永遠的生命就在我們裡面「證明」神是真的這就是聖經清楚的概念與思路鬼扯一堆牛頓什麼,歸納演繹,其實裡面充滿漏洞只是別人沒興趣與他交談而w,在th這種不理性,充滿攻擊性與為辯而辯下。交談不過是浪費時間罷了更無恥的是又開始攻擊別人教派以前不是沒有機會給th互相交談結果只會引到一個,就是th講不過就開始人身攻擊,或攻擊別人會所問他10問,一個都答不出來,然後開始給別人亂等號,說實在,th還是先學會基本論壇素養吧至於懷疑th的信仰,確實很值得懷疑一個會說堅持基督信仰為真,叫做不謙卑這樣的人,如何讓人不懷疑一個會認為說只有一位神叫做不謙卑的人。最簡單的,釋迦摩尼是真神還是假神?th敢說嗎?你要發明自己的體系,不需要一直在那裡傳統傳統。與一貫道確實有許多異曲同工之妙最簡單的,路德論善功,到底是印證我,還是印證你,明眼人一看就知。就你可以繼續顛倒黑白可以讓善功觀接近你的w或是nc去看看,一個人要這樣指鹿為馬,拿什麼理由要求別人給你浪費時間#1QfzpKfU (Christianity)別人拿再多證據,你就是繼續瞎扯就對了這裡這麼多會所的人,都可以瞎引會所解經。當我們指出你誤解時,繼續強辯你的解釋才是對的到底要在什麼理論基礎上才能討論呢?說到刪推文,你還真好意思說板上刪推文第一名就是你本人吧還乾坤大挪移,剪貼別篇推文挪到自己文章底下東拼西湊等等惡劣行徑。沒記錯應該w都提出抗議過吧?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6-17 21:24:00
th還是老樣子,不意外。
作者: jacklin2002   2018-06-17 22:33:00
th就是自稱浸信會然後偷打召會又假裝改革宗結果被踢爆的自由派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8 07:36:00
pin鬼扯一堆~你的造謠抹黑我懶得理。對於dam,說實在#1QuDF48f這篇dam的推文就是在凹了;蘇建和案無論有罪或無罪,都要宣稱合乎演繹及推論。有爭議之處,就是在於有些證據不合乎論理及經驗。大家扯了一堆,簡單講啦,神學史上的上帝存在「證明」,例如五路論證,其定義是我講的依據於邏輯,還是你們講的依據於主觀經驗呢?這是一翻兩瞪眼的事情,扭曲跟發明「證明」定義的,一直都是你們,還在那邊搞什麼做賊的喊抓賊XD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8 08:38:00
少妖鬼妖怪的,不合邏輯的一直是你啊一直堅持要完美數學定義才能用「證據」「證明」最好神學史上是這樣吼?何況我們本於聖經,論證完善,簡單講啦,我們思路就跟聖經一膜一樣。人裡面永遠的生命,就是最好的證明不爽去抗議聖經啦!信入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裏面。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他不信入神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 約翰一書 5:10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裏面。 約翰一書 5:11...並且作見證的就是那靈,因為那靈就是實際。 5:6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希伯來書 2:3...聖靈分給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 希伯來書 2:4我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是這些事的見證人。 使徒行傳 5:32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哲學,和虛空的欺騙,照著人的傳統,照著世上的蒙學,不照著基督,把你們擄去; 歌羅西書 2:8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6-18 10:21:00
又說我在凹,請問the找了兩三天了,妥協的證明到底那邊有同樣的出處?蘇案那邊不符合「演繹」和「歸納」?請你説明啊!你引的那一篇推文,我幾乎都是丟問題給你,那來凹啊?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8 20:09:00
神學歷史上的上帝存在證明,哪個不是用邏輯來證明?從奧古斯丁,到Anselm,到阿奎那等等,都是用邏輯推論來證明上帝存在。是當邏輯推論不完備或被發現不完備的狀況,就會產生妥協的或務實的證明;我上面給的連結裡面,「務實證明」的代表之一就是Pascal的博奕論證呢。蘇案在對於王的自白能否成為定罪的證據時,其漏洞,或是刑求的部份,還有各種問題,就是邏輯推論上的不完備,乃至莫名其妙,否則怎麼能夠得到許多人的聲援呢?「證明」的概念就是其推論必須符合邏輯,若不符合邏輯但又要提出來的論述,那當然就是「妥協」,或好聽一點是「務實」。「妥協」跟「務實」只是形容詞,dam在這邊作文章以為就能逃避主要概念--「證明必須符合邏輯推論」嗎?法庭上的人證,當然需要符合邏輯,就是論理跟經驗,分別對應演繹法跟歸納法;一個證人講的話不合邏輯,或者不合經驗法則,會被採用嗎?若被提出來,不會被抗議嗎?「證明」的概念就是不能違反演繹與歸納邏輯。把演繹跟歸納邏輯貼個「完美數學邏輯」的標籤就以為可以蒙混過去喔?XD neo荼毒你們的,不只是演化論,還有更多基本的常識。而信仰跟理性證明,這二者的區分,也是神學史的常識;你們把一堆自己常識的缺乏,反過來說我在發明概念;是要硬玩「指鹿為馬」就是囉?XD經院哲學很有名的辯論,就是「信求知」跟「知求信」這兩條道路,就是要先有信,再證明,還是先證明,再信。故信心跟理性證明這兩個配方的調配,本來就是神學上談到爛掉的議題。我上面的引文跟連結,dam連看都沒看,是要說自己的英文閱讀有問題?"務實的證明不是要直接證明上帝存在,而是要論述相信上帝存在是理性的。"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8 20:36:00
劣幣逐良幣就是這樣......現在又人身攻擊dam英文閱讀了天天來吵架,完全無法與他人對焦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8 20:39:00
莫名其妙,pin又把就事論事的討論轉成對人不對事。他有沒有看懂,本就是要釐清的,這是討論的基本。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6-18 22:14:00
the不是你將那定義成妥協的證明,我就必須接受。我不接受你的形容詞用法,難道也不行?你不覺得你太過覇道嗎?你的引文和連結你敢說我連看都沒有看?那如果我有看呢?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8 22:22:00
所以?證明的定義可以脫離或違反邏輯?若邏輯推論不完善,但仍要表示是一個理性的論述,加上形容詞有何不可?就算反對加形容詞,那還是要回到上帝存在「證明」的定義;就算「超邏輯」、「超理性」,也要用邏輯/理性來論述這個「超」--這就是奧古斯丁的論證。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8 22:26:00
邏輯理性我們兼具啊,是有什麼問題?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8 22:26:00
而那篇連結就是在談這個議題,你卻表現一副完全狀況外,我只能合理懷疑你根本沒看。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6-18 22:28:00
pragmatic arguments是務實的論點,我不認為你所翻務實的證明是正確的。@the 既然形容詞是你自己加上去的,那我說是你發明的,又錯在那裏?我說必須認同你加的形容詞才能和你討論,又那裏不正確了?難道連不認同你加的形容詞都不行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8 22:34:00
arguement就是「論證」的意思....你去看那篇連結,就知道整篇都在談「上帝存在證明」...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6-18 22:38:00
我就是不這麼認為,難道一定要和你相同見解才可以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8 22:49:00
arguement不是論證?恩...這是英文的問題,不是觀點差異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6-18 23:08:00
隨你吧!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8 23:20:00
隨我?你真不知道還是假不知道arguement是論證的意思?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18 23:27:00
論點的英文不是argument?你翻「證明」本來就是較差的翻譯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8 23:44:00
我想w他們一定比較喜歡pin這個對手多於我~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6-19 00:46:00
你説論證就論證吧!隨你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6-19 00:47:00
這樣很萌嗎?:p我只想說,YY從來不是神學史上的上帝存在證明的自我定位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6-19 18:49:00
你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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