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然鼓吹信耶穌後可以直接信佛教信無神論,仍然不試探神;
這個鼓吹就是試探神!」
針對這樣的指控實在很無奈。
我們說的是救恩永不失去。
不在於人的任何行為,包含你信或不信或失去信心。
就像你發怨言,起爭論,忌妒乃至說謊殺人等惡行。
這些都不會叫我們的救恩失喪。
這些都是惡,都是神必管教的。
然而它與喪失救恩是兩碼子事。
這不叫鼓吹,試探神。
如同說謊不會失去救恩,並非鼓吹說謊。
再舉例說,殺人放火,悔改信主會得赦免,但這根本不是鼓吹殺人放火再信主就好。(神
還是有管教的)
人無論什麼罪,悔改必得赦免,
同樣也不是鼓吹儘管犯罪沒關系。
拉回主題,一個人得救後,救恩是不會失去的,這怎麼會是鼓吹什麼試探神之類的奇怪邏
輯。
如同之前信就得救時說我禁止愛神愛人
是一樣的無理手法。
這只是詭辯和無邏輯的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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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進一步來看,聖經中應許救恩不失去,因為決定權都在於神!
我又賜給他們永遠的生命,他們必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約翰福音
10:28
這邊強而要力證明,誰也不能。當然是包含信徒自己。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有神稱我們為義了。 羅馬書 8:33
誰能定我們的罪?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已經復活了,現今在神的右邊,還為我們代
求。 羅馬書 8:34
這邊不說揀選,單說代求,看到了嗎?
耶穌就是這位在天上幫我們代求的一位。
你以為你不信,信心軟弱,乃至失喪,就沒救了?
不,我們有一位知道人軟弱的主不斷代求。
要拯救我們到底
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祂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 約翰福音 13:1
所以,那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
希伯來書 7:25
他能體諒那無知和失迷的,因為他自己也為軟弱所困; 希伯來書 5:2
所以,不要再以為人的決定能動搖救恩了。
不會因為你不信,不義,犯罪,耶穌就停止代求。
就連你都不信了,沉於世界,我們仍有一位不離不棄的主。
有話說,人若休妻,妻子離他而去,作了別人的妻子,前夫豈能再回到她那裏麼?若回到
她那裏,那地豈不是大大污穢了麼?但你和許多所愛的人行邪淫,還可以歸向我;這是耶
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 3:1
你去向北方宣告這些話,說,耶和華說,背道的以色列阿,回來罷;我必不向你們變臉;
因為我是有憐憫的,我必不永遠存怒;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 3:12
這是一位痴情的神。我們當了解神的心。
我們知道神的愛的寬廣,當然會渴慕竭力追求配得過祂。
然而,我們還是要說,人的救恩不失喪,因為創世之前神愛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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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子題,一個信主的人是否會不信?
在神眼中什麼叫不信?
這個議題也可以額外討論,不過我會希望
與Aun, sch ,jc大等正常邏輯的人討論就是。
Th那種含糊模擬兩可,隨時轉變立場
又隨時扭曲別人話,真是浪費大眾時間。
隨便來題就知道他的反覆了
按照Th理論進窄門與得救有關係嗎?
A.有關係
B.沒關係
選A恭喜你答錯了
theologe: 進窄門跟得救沒關係,...
選B恭喜你也錯了
theologe: 兩邊,都是認同「肉体是可以完全不犯罪的」。 08/18 08:54 → theologe:
「可以」,當然表示有人做不到,無法進窄門得救或得勝。 08/18 0
這種變來變去的說法正是th一貫問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