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摩西,眾先知,約翰父母,都很不錯,然而,還沒有達成神心所要的。
一面來說,他們都極其值得做榜樣,在信心和為人上。
但另一面說,仍然不是神要的。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馬書 3:23
這節顯明,神要的是有神榮耀的人。
是的,那些人都很不錯,但哪一位有神的榮耀?沒有,一個也沒有。
創世記啟示
人是按神的形象,樣式被造的。
神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像,照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創世記 1:26
聖經又啟示,人是神的器皿。
就好像手套與手一樣。
手套有手的形象,又是手的器皿。
當手套有手,它生存的目的與實質就達到了。
照樣,人裡面需要「有神」做我們的實質。
這如何達成呢?
舊約的人並沒有達到。
這些人都藉著信得了美好的見證,卻沒有得著所應許的; 希伯來書 11:39
是的,這件事的實際應驗要在新約聖徒身上。
關鍵就在於,神所賜給我們,內住的賜生命的聖靈。
耶穌來了,要賜生命給我們。
...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約翰福音 10:10
這生命,就是祂的自己,死而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
...”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哥林多前書 15:45
這就是曾經在舊約應許要賜的新靈。
這事發生在耶穌死而復活後,之前還沒有。
信入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約翰福音 7:38
耶穌這話是指著信入祂的人將要受的那靈說的;那時還沒有那靈,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
。 約翰福音 7:39
耶穌死而復活,成為賜給我們的保惠師。開始真正完成神心願之路。
神的心願究竟是什麼?
得著一群有祂生命,形象,像祂的團體人(教會)
這是真正神標準的義人。
活出神的生命,性情。
也是我們基督徒,該走的道路。這是新約之路。
藉這榮耀和美德,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你們既逃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
壞,就藉著這些應許,得有分於神的性情。 彼得後書 1:4
也是我們蒙召的目標。
因為神所豫知的人,祂也豫定他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羅馬書 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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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這個眼光,我們就看見眾義人們都很好,但是還不是神要的。
很有趣的,神說摩西極其謙和勝過所有人,卻又因不恰當的對人憤怒而無法進美地。
這說明人固然有其義,然而都太有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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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光一照眾義人,眾義人就要撲倒,看見自己身上實在滿了敗壞。
約伯見到神前振振有詞,神一顯現,他就自慚形穢。
保羅得救前,認為他在律法的義上無可指謫。得救後,認識自己裡面沒有良善,不過是罪
與死。
一個守住十誡的義人,神的光一照,就要看見自己實在是淫亂,說謊,滿了偶像。
是的,律法原是為了叫罪犯增多,暴露人裡面都是罪。
當然沒有神的光照,人就無法看見這敗壞。
以上,僅供參考。歡迎互相討論,引經論證。
「本文謝絕th」
實在抱歉,無法對焦,還請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