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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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句話,算是基本代表政教分離的代表話了。
: 那麼,到底什麼是政教分離呢?
: 這一條線又在哪裡呢?
: 總不能支持某方不是,支持另一方又變成是,這不是很奇怪嗎?
宗教自由是公眾議題,所以若政府舉辦禁止基督教會活動,
基督徒可以公民身份參與並反對之,你沒有父子騎驢的煩惱。
婚姻世俗化也是公眾議題,教會想支持哪一邊,
跟政教分離一點關係也沒有,台灣又沒有國教,
基督徒是在擔心什麼?
再者,婚姻制度並不是為教會所有,教會也沒有權能干涉國家的婚姻制度。
身為基督徒,你對民法專法表達自己的態度,這時你只是個公民,
教會只是個一般團體,你們再怎麼也沒辦法製造政教不分的問題。
因此,你想像的那條線,
離你去投票或者公開在哪裡支持反對什麼社會議題,
都還很遠很遠,請放一百二十個心。
今天你用信仰價值與認知去支持或反對什麼社會議題,
那都是你身為公民的自由,旁人是無法阻止的。
但別指望這種自由能有什麼被評論的豁免權,
比方說若你的宗教要求你禁吃豬肉,於是你公開支持本地政府禁賣豬肉,
那被罵到臭頭,宗教團體被抵制被抗議,這時是不能用什麼言論自由來拒絕被罵的。
同理,若我用宗教的理由反對別人結婚,用的理由太扯,
那事後也不能用受害人的口吻說為什麼大家都要針對我,
因為從一開始我就是在針對別人的權益指指點點,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