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現在要再大改一次已經不太可能
單純簡單描述我的質疑
先討論當年宗教改革的方向
就是贖罪券的問題
讀台灣的歷史課本會告訴我門
贖罪券是當時教會在販賣天堂的門票
但其實就連馬丁路德並不是這個原因而反對的
因為贖罪券是賣給已經得救的人
而不是賣給還沒得救的人
贖罪券並無法赦免罪
是拿來抵免”罪罰”的
也就是說
你的得救是靠耶穌
你的赦罪是靠教會(你在地上赦免的...)
但你得救後每次故意犯罪
那個罪罰必須自己承擔
所以當時的教會推出了贖罪券這個好東西
不對是爛東西
你只要買贖罪券
就可以免去故意犯罪的罪罰
因此馬丁路德也說了
那有人只要買得夠多
他就算對聖母馬利亞的雕像做什麼不應該的事
也不怕有任何將來的罪罰
那馬丁路德改革後
現在這個問題就解決了嗎
當然不可能
問題一直懸在那裡沒人敢去碰
而 且 就 是 本 版 每 次 大 戰 的 主 因
Th大認為故意犯罪會失去救恩
但他會說他沒這樣說
避免抵觸新教神主牌因信稱義
雖然Th大很有自己的想法
但看到新教神主牌一樣只能b嘴
Tf大認為持續性故意犯罪
就是沒有成聖
最後會哀哭切齒
而且那是永遠失去救恩的哀哭切齒
完全沒把新教神主牌放在眼裡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這種人跟這種教派
不然大家一起迷信錯誤的神主牌怎麼辦)
所以他也不認為他們是新教的一支
Pin大認為持續性故意犯罪
就是沒有成聖
最後會哀哭切齒
不過被上帝管教之後一樣可以上天堂
路德宗認為沒有這種將來的罪罰
因為耶穌已經為我們承擔了
就算故意犯罪頂多被上帝管教
不會有將來死後的罪罰
所以問題的關鍵就是
到底有沒有死後或復活後的罪罰
以及這罪罰是否能剝奪得救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