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迦智(提案人):
: 八週其實只是一個道德的最後的底線,其實照理說,應該是從懷孕開始就不應該墮胎
: https://i.imgur.com/Ns9Ci9k.jpg
: >給你八周已經很仁慈了?
: 彭迦智(提案人):
: 婚前性行為,我們可以教育,你不適合懷孕,就是你還沒有婚姻關係之前,你就不應該
發
: 生性行為,你發生性行為,那種就會有墮胎的問題
: https://i.imgur.com/FzbHiOk.jpg
: >婚前性行為就是該死嗎?
: >婚後也有計畫生育終止妊娠的需求
婚前性行為—>未婚懷孕—>墮胎
這個因果關係應該沒問題
但是如果真的覺得婚前性行為是問題的話
那禁止墮胎就能夠有效解決這個問題嗎?
: 傅若瑋執行長(方舟之愛):
: 我的孩子現在他十一歲,我的孩子不懂法律,我的孩子不懂醫療,他是個男生,他也不
會
: 有機會去讓自己墮胎,但是他有機會去讓別人墮胎。
: https://i.imgur.com/vZfNgK0.jpg
這個人到底想表達什麼我真的看不懂....
: 杜玉惠杜護理師(魯凱族基督徒):
: 有一位少女,她在大學的時候她總共墮了四次。畢業以後結婚,很高興的懷了孕,但她
這
: 個懷孕三個月的時候,出血進到醫院。那進到醫院來,醫師判定他侵蝕性的葡萄胎。他
面
: 臨一個子宮摘除,從此不孕的這個結果。
: https://i.imgur.com/mQb0XJf.jpg
“因為墮胎有可能傷身,
所以我們該禁止墮胎”
好吧我同意這多少算一條理由
至少邏輯上說得通
:
: 馬榮美理事長(台灣家庭生命關懷協會):
: 我們有照顧過十三歲到三十八歲的媽媽,所以非常年輕的什麼理由,他們為什麼不能自
己
: 養孩子,我們都要…都有看過。是因為被性侵,或是不夠錢,或是太年輕,或是在上大
學
: ,所以我們都有我們要給媽媽勇敢知道,不管你不能自己或是要出養,你是你寶寶的第
一
: 個愛。謝謝你
: https://i.imgur.com/BZWhCPZ.jpg
: >對非自願懷孕的人,講這個幹麻?
: >情緒勒索?
“養不起不能成為墮胎的理由”
也不是說不通,但跟上面那個傷身論
一樣有點薄弱
第三的“傷身”跟第四的“養不起”
雖然有點道理,但我覺得他們都刻意
忽略一個問題,那就是
“當事人懷胎十月的代價與風險”
懷孕從來不是一件輕鬆愉快的事
未婚懷孕更是需要面對社會的有色眼光
再加上懷孕與分娩都有死亡的可能性
接著更別說生下來之後
孩子該怎麼辦的問題了....
如果迴避這些問題,不思考配套
而只會喊“墮胎不對應該禁止”的話
強迫懷孕的女性獨自面對這些問題的話
那還是閉嘴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