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區分一個真正認識神的人,和一個其實不認識神,
卻假裝認識神的人?
區分的方式很多,這邊要介紹的,是從這個人對神的見證來區分。
一個不真正認識神的人,他為了要說服人來相信他所說的神是真神
,他就必須不斷地替他所要介紹的「神」找證據。例如,我知道有一個
人篤信佛教。他的證據之一,就是泰國有一個叫做拉姆的女孩,沒有學
過中文,卻可以唱鄧麗君的歌,並且聽起來就像是鄧麗君自己唱的一樣
。對他而言,這是鄧麗君輪迴投胎轉世在這個名叫拉姆女孩身上的證據。
在教會裡面也一樣,許多人證明耶穌是真神的方式,就是用耶穌如
何聽了他的禱告,使他得到了滿足。例如,出乎醫生的意料之外,使他
的絕症得到了醫治。
但我們應該要知道,這樣的見證,證明了你其實並不知道你信的佛
,或是你信的神是真的。對你而言,你的佛,你的神是真的,是因為這
個效果。這背後的邏輯是:「因為有這個效果,所以我的神佛是真的。
」但這也就是在說:沒有了這些效果,我也不知道我的神佛是真是假。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的神佛是真的,但因為這些效果,我願「盲目
地相信」那個我其實不知道真假的神。
真正認識神的邏輯會是:「因為我的神是真的,所以不論有沒有這
些效果,我的神都是真的。」我不須要用效果來證明我的神是真的。事
實上,如果我真的知道所倚靠的是真神,那麼,祂不管怎麼樣都是真神。
簡單的來說,如果你真的認識神,你就把神介紹給我就好了。告訴我
神是誰,而不是主張某些奇事是神做的。你一直將「情境證據」給我,卻
始終不帶我看「直接證據」,就是把神自己給我看。久了,我就要說,你
其實不認識神,對不對?
今天的人多半以為「信」是一種「投射」。也就是說,我相信,他就
(至少對我而言)真實。這就是這個時代的信仰:沒有真理,每個人都可
以選擇自己的真理。然後,只要是你的選擇,那麼他就是你的真理。換句
話說,我也不知道真不真,但我相信只要我以為真,他就是真的。
但是,聖經裡面講的「信」,不是人的自我投射,而是「因為我看見了神
的真實,所以我相信。」換句話說,不是我想要來相信一個我也不知道真
不真的神;而是因為我知道了這一位神確實地真實,所以我沒有選擇的只
能相信。
基督徒怎麼知道所信的神是真神?不是因為耶穌可以行神蹟。其實也
不是因為耶穌從死裡復活(好像耶穌表演了一個很厲害的神蹟,所以我就
因此拜祂當活神明)。基督徒知道所信的神是真神,是因為神信實地照著
他向亞伯拉罕的應許,在耶穌裡面成就了祂答應的拯救,使萬國的民可以
從祂得到祝福。這裡的關鍵,也不是我們蒙拯救,得祝福。關鍵乃是,神
說到做到,所以祂是真神。因為祂是真神,所以我相信祂。
基督徒見證的,不是神(耶穌)可以帶出來的效果,好像在說:「只
因為有效果,他就是真的」。基督徒見證的,是神自己。神如何在舊約裡
應許賜下救主。耶穌如何就是神所賜的救主。耶穌拯救了罪人脫離罪和死
的轄制,並且按著神的應許,使人可以與祂和好,又能夠得到神所賜的產
業。我們因此在耶穌裡面知道,這一位神是全然真實的,是全然可信的。
我們見證神自己,是因為我們認識這一位神。當然,祂是神,祂就可
以施行神蹟。但神蹟與否,並不是祂的證據。祂的證據,是祂自己的話,
是祂如何藉著耶穌實現了祂一切的話。
你知道你所信的神是真神嗎?如果你還在幫祂找證據,試圖說服自己
,說服他人,你自己就不知道祂是那又真又活的神。你也許希望他是,想
要他是,但你並不知道他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