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問基督徒可以參與戰爭殺人嗎?

作者: around14358 (awq)   2020-11-26 16:48:18
我感受到板主不太願意我在本板繼續討論這問題,但有人在板上回文給我,我不得不回應
說明清楚我的意見
※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銘言:
: ※ 引述《around14358 (awq)》之銘言:
: : 想跟本板的鄉民討論一個問題。
: : 請問基督徒可以參與戰爭殺人嗎?
: : 聖經的十誡說不可殺人,但基督徒似乎是從來都不理會十誡的。
: : 所以想請問,基督徒可以參與戰爭殺人嗎?
: 當然可以
: 十誡是律法
: 正確的說法是 在法律下 不可殺人
: 請問保家衛國 殺敵人 是犯罪嗎?
: 有人入侵家園 保護家人拿槍 幹掉對方 是犯罪嗎
: 國家處決殺人犯 是國家犯罪嗎
: 沒有 這些在法律下都不算觸犯法律 並且是合乎法律 並不違背律法和十誡
如果以這位基督徒這樣對十誡不可殺人的解釋,凡是只要為了國家的法律命令戰爭殺人以
及處死犯人,就都不會違反十誡不可殺人的規定。
那麼十誡這不可殺人的規定就形同虛設了。
因為人類幾千年來最嚴重的殺人事件並不是一個國家內部個人殺害個人的事。
而是國與國的戰爭殺人,或是國家政權領導人以死刑殺害反對者。
這只要看看人類的歷史就很清楚了。
羅馬帝國處死耶穌也是國家政府的命令,還有當時猶太人反抗羅馬帝國的奴役統治,遭受
羅馬軍隊攻打屠殺也是國家政府的命令。
在那戰爭中應該也不乏有耶穌的信徒在城中一起受害。
而假如基督徒你身為當時羅馬帝國的劊子手或軍人,你會服從國家命令處死耶穌嗎。或是
服從國家命令攻打猶太人殺害城中的耶穌信徒嗎?
請問你會覺得這都沒問題,這都跟十誡不可殺人這個規定無關,是這樣嗎?
且如果國家政權領導人以其命令怎麼殺人都沒有違反不可殺人的問題,卻去責怪一個市井
小民殺人,這就變成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會形成一種很矛盾的現象。
而你說的有人入侵家園 保護家人拿槍 幹掉對方。
這在法律上就有正當防衛的法理。
以國家而論,若不是自己主動發動戰爭,而是對方發動戰爭你被動必須防禦,自然可以適
用這個法理。
但歷史上大多數基督徒參與的戰爭都不是這種狀況,很多是基督徒為了國家利益去攻打他
人,甚至基督徒利益擺不平自相殘殺。
殖民時代的侵略戰爭,兩次世界大戰,伊拉克戰爭,烏克蘭與俄羅斯的衝突,這都是。
若這些基督教覺得都跟十誡不可殺人無關,那麼十誡這個規定等於是虛設了。
: 3:6 他 叫 我 們 能 承 當 這 新 約 的 執 事 . 不 是 憑 著 字 句

: 乃 是 憑 著 精 意 . 因 為 那 字 句 是 叫 人 死 、 精 意 是
: 叫 人 活 。 〔 精 意 或 作 聖 靈 〕
: 哥 林 多 後 書 2
: 耶和華見證人教主 發明 不可殺人 不要輸血 這些解釋的人 基本上是個笨蛋
: 誤己又害人
板主對我提出警告,理由是說我以耶和華見證人的思想貶低否定正統基督信仰。
那麼以上這位基督徒在評論耶證人也是貶低否定,直接以笨蛋這樣的言論辱罵耶證人。
這樣就沒有違規的話,那是不是雙重標準了?
所以我就說了,兩個觀點彼此就是相左的,討論時怎麼可能完全都沒有否定的言論。
而基督徒在談論其他宗教如耶證人時,也是早就有自己預設的看法了。
我不是耶證人也沒有完全贊同耶證人的所有看法,我只是可以理解他們為什麼會對十誡不
可殺人有這樣的解釋。
因而提出來給自認正統的基督徒思考這個戰爭問題。
聖經中耶穌在抨擊當時自認為正統信仰的猶太人當權派,也有很多否定的言論。
想請基督徒思考一個問題,耶穌是不是一個言論自由的殉道者?
還可以思考一個問題,耶穌是不是國家暴力行為下的一個死刑的冤案受害者?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20-11-26 16:50:00
你己經在硬拗了用腦袋想 敵人來侵略 軍隊殺敵 然後國家說十誡說不可殺人 來人呀 把下令殺敵的人 抓起來這樣的國家有可能 長久存在嗎想也知道 根本違反生物救生的本能 老百姓也起來推翻這腦袋有洞的國家正當防衛是你們自己瞎扯的想也知道 不可殺人 不可能是不管任何情況無限上綱十誡是摩西律法 就是指律法下 不可殺人殺敵人 殺壞人 都不算犯罪 或觸犯十誡律法如果算的話 國家的人民 早就被抓光了國家執行律法 殺人 根本也不算犯不可殺人這條律法你要看字面 不可殺人 就無限上綱 就是所有情形都不能根本亂搞 違反生物 或國家運作 根本不可能存在早滅光二戰都是敵人 所以 要打要殺前 要先宣戰宣戰 就沒事 沒宣戰就偷打 就是犯規 犯法簡單說 耶證人是笨蛋是異端 就這樣 根本沒必要在他們對不可殺人曲解下討論連不可輸血 也是笨蛋的解釋血代表生命 結果因為血神聖 情願失去生命 也不輸血根本 本末倒置 生命才該保護的主體 不是血腦袋有洞 才會不輸血愛仇敵 也有一面是 不要效法他們行為 做與他們一樣事那你們就跟仇敵沒兩樣要用愛人如己 戰勝他們不能讓惡取勝殺人 不都是惡事那你就陷入 殺一人救萬人 你殺不殺或不殺 看萬人死不關你事 你選那一樣你心安理得嗎 我不殺人 我棒棒殺人以止惡 你殺不殺這樣的殺人 不犯律法 並不會觸犯 不可殺人的律法因為律法的存在 就是顯出惡來 叫惡現形 使你知何為惡很簡單 有國家的法律 以國家法律為準若法律有抵觸 以良心為準當然前提是國家的法律是不合理的惡法羅馬書: 2:12節那己經是另個問題 為公眾利益 或 為私人利益2:12 凡 沒 有 律 法 犯 了 罪 的 、 也 必 不 按 律法 滅 亡 . 凡 在 律 法 以 下 犯 了 罪 的、 也 必 按 律 法 受 審 判 、沒有律法的 就按良心受審良心上對的去 就沒事國家利益 心中確實是這樣想 那就按那樣算他沒私心 各自立場 各國敵人 都有同樣的尺量你只是在找接近自己答案的想法的話討論再多你也是聽不進去你己有成見 先去掉成見 再來討論
作者: eno4022 (eno)   2020-11-26 17:42:00
你得到你一開始就知道的結論了,所以可以離開了嗎?至於沒人認同你的結論就別計較了,先知都是孤獨的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20-11-26 17:43:00
士兵認為沒錯 先確認有沒有法律執行 無 再按著良心受審我對一堆打著基督教招牌的 然後自己創教義的 都有成見其實每個人自己主觀認為自己沒罪也沒用最終 每個人脫去肉體 以真面目示人任何想法都無法隱藏你根本不用卡在 基督徒 各國互殺誰對誰錯按各人的立場 都對 都不衝突心中懷著惡 放心 叫你幹好事 你也沒興趣這種人只對自己有興趣你心中懷著善 放心 叫你做壞事 你也幹不了 只會自責每個國家戰爭基督徒 無神論 回教徒 都會按自己良心受審想裝想躲想隱藏 通通沒辦法 不用怕會冤枉好人自己的行為 將決定自己的去處 天堂或地獄那你認為該怎樣你直接把你的想法說出來你知道聖經教 人無法靠律法稱義 你聽過嗎你懂這意思嗎摩西律法只是工具無法真正照映出各人 但律法的約束又必須存在這世界不能沒有法律維持秩序律法是屬死的職事 只能帶來刑罰 不能叫人完全律法只能約束表面外在行為 無法反映內心律法又是必須存在 就是維持秩序 叫人不犯罪 防止壞事所以律法是不完全 而且是暫時性的 直等真正救恩來到你糾結摩西律法 不可殺人 要找出答案沒有 因為律法本身就不是來解決問題的 而是防止跟定罪摩西十誡 本來就不是最終答案我的媽 你還想 這根本不用十誡你光用生物生存本能 來想就知道 不可能存在不抗抵那只有滅亡 淘汰一路在這世上 這種國家必亡 這種法律 老百姓也不可能守不可殺人 出於摩西律法 律法下不可殺人沒有國家會白痴把這不可殺人 無限上綱叫軍警不可殺敵殺敵 殺壞人 都不算犯罪 或觸犯律法 十誡的不可殺人合乎律法 依法行事 遵守律法 沒人會判你有罪十誡的不可殺人 不包括 拿槍殺敵人 這沒有犯罪十誡律法 律法下不可殺人 殺敵人不是犯罪你到底想說什麼殺敵人 殺壞人 是殺人沒錯 但沒違背律法為除惡的本意律法是為顯出惡 叫人別做壞事十誡律法 不可殺人 就是你別幹壞事 亂殺無辜
作者: sCHb68 (sCHb68)   2020-11-26 18:29:00
「不可殺人」是上帝保護有神形象的人之尊貴、榮耀的誡命,一旦某人或某國家違反此誡命,就是違反上帝所頒布的貴重價值,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20-11-26 18:30:00
很難懂嗎 這差別 你分不出來嗎
作者: sCHb68 (sCHb68)   2020-11-26 18:30:00
所以某人或某國家必須有戰爭,這樣是公義的。當然,是否要處死某人,或對某國家發動戰爭,在乎是否「公義」,這又是令一個議題了。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20-11-26 18:35:00
提 摩 太 前 書1:8 我 們 知 道 律 法 原 是 好 的 、 只 要 人 用 得合 宜 .1:9 因 為 律 法 不 是 為 義 人 設 立 的 、乃 是 為 不 法 和 不 服 的 、 不 虔 誠 和 犯 罪 的不 聖 潔 和 戀 世 俗 的 、 弒 父 母 和 殺 人 的 、1:11 這 是 照 著 可 稱 頌 之   神 交 託 我 榮 耀福 音 說 的 。聖經說 律法不是為好人設立的 相反好人反而得到保護而是為那些犯法的幹各種壞事的人 而設立律法耶證人 要腦殘解釋成 連拿槍保護好人 殺敵人都不行就他們教主腦袋有洞 讀經讀到傻掉 你還當真
作者: linyi781227 (paul)   2020-11-26 19:47:00
樓上你上一篇已經被警告了你知道嗎...還講這種話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20-11-26 21:39:00
戰爭不可濫殺無辜 比較實際 這算道德訴求戰爭中不可殺人 本身矛盾 不可能入法
作者: LonerEver (永遠的獨行貓)   2020-11-26 22:26:00
「陸海空軍刑法」第 47 條:違抗上級機關或長官職權範圍內所下達或發布與軍事有關之命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前項之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你不要只審判人,你自己設身處地想一想你是現役軍人然後你長官要調你去戰場你會怎麼做、該怎麼做好ㄇ?說你是律法主義就是因為你妄想用一條簡單規則去判斷現實的複雜情況,拿石頭要打罪人誰不會做?定罪人比憐憫罪人來說是相對簡單很多還有你在想想看為何戰後審判僅止於軍事首腦、將領,沒有往下到士兵的你不了解軍事運作才講的那麼輕鬆,以為拒戰很容易
作者: Mian1997 (免)   2020-11-27 10:42:00
作者: LonerEver (永遠的獨行貓)   2020-11-27 11:45:00
你可以攻擊基督徒我不能反擊你嗎?哈哈我對軍事比較有感所以選擇回這一篇不行喔?「你把每個基督徒當成獨立人格看待行不行」你不尊重我的獨立人格,我也不需要尊重你這個人了你這種不回應就是同意的判斷標準就跟政治網軍一樣,所以說你幼稚啊你要不要乾脆學對岸五毛一樣逼每個藝人表態一個中國立場這種分黨派的行為留給政治網軍玩吧我單純對你把軍人拒戰想得很簡單一樣覺得很好笑而已,我不是社會評論家,沒必要每個現象都去評論你那麼關注雙重標準議題,難道我也能強迫你去評論緬甸的宗教政策?還有你說的那篇我留言的時候,根本還沒進入到假性雙性人的討論喔那你批評宗教雙重標準,是否也有義務批判佛教、道教等雙重標準?我有沒有義務你說了算喔?笑死人我留言的時候,pinjose大的回應是「視他為特殊情形。他自己覺得他是男生也接受人家叫他弟兄」我覺得他這段說的沒錯所以那時候我附和他,有問題嗎?你這種判別標準真的很像對岸五毛「沒有慶祝十一國慶就是台獨藝人」
作者: Mian1997 (免)   2020-11-27 12:22:00
十誡是神與以色列人立的約,是神與人的關係,不是人與人的換句話說,即便以色列人殺了人,你也沒權力定他的罪
作者: LonerEver (永遠的獨行貓)   2020-11-27 12:28:00
五毛也覺得兩岸人都是屬於中華民族、中國人這個團體啊不表態可能是因為對事情不夠了解不想貿然選邊站,不是默認好嗎你的心裡只能把人的態度一刀畫成贊成和反對兩種陣營喔真的跟網軍很像耶
作者: Mian1997 (免)   2020-11-27 12:37:00
怎麼要求?你拿出實例來對於不是神的子民的人你要怎樣拿上帝的律法去要求他?即便同是以色列人都沒那個權力去要求以色列人恐怕你是將人的道德觀與十誡搞混了
作者: LonerEver (永遠的獨行貓)   2020-11-27 13:30:00
我跟其他基督徒是有共同人生終極價值觀的一群人,不是同一個團體,我連版友會籍是信義會、長老會還是哪裡都不知道還有,你既然公然誹謗了我就不要怪我人身攻擊你是共同人生終極價值觀,不是共同價值觀。舉例搞有些基督徒的政治價值觀跟我就相差十萬八千里
作者: df31 (DF-31)   2020-11-27 14:07:00
呵呵,a大的戰鬥力讓不才對耶見肅然起敬,刮目相看!當然,看見a大和spr【認真】討論,也是蠻有趣的。好奇請教a大,您自稱是【中立的第三者】,但是【又】為耶見背書。不知道您是否方便告訴大家您的信仰?免得一堆基督徒對著【影子】揮拳頭?您說呢?。。。對了,在下在地方召會聚會。:】等了解您的背景後,我們再聊。
作者: Mian1997 (免)   2020-11-27 14:34:00
只要是台灣的公民本就有權利發表贊成與反對,這跟宗教又無關假如把你的例子替換成核4案不也一樣嗎
作者: df31 (DF-31)   2020-11-27 14:39:00
呵呵,樓主有一點沒搞清楚,就是,耶穌時代那有什麼言論自由和國家暴力?總不成要告訴我們,耶穌玩手機?。。。太多張冠李戴,偷換觀念的東西,別跟他當真。
作者: Mian1997 (免)   2020-11-27 14:55:00
你還是把問題聚焦回十誡上吧,偏離信仰核心的主題沒有討論價值,參雜太多各人的主觀好惡想法,打混戰而已
作者: springman (司布林)   2020-11-27 15:26:00
我很重視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只是將耶穌說成因為言論自由而被迫害或許稍微遠一點,終究比較直接的原因是:威脅到當權者的權位,這是比較直接的原因。理論上沒有人需要為其他人負責,當我的兒女還沒有成年時,或許我需要為其行為負責,但是當他們成人之後,他們有自己的人生,我只能關心、討論、建議,但是他們要為自己的生命負責。因為其他基督徒的言行而被批評,這種事我們遇到很多,或許一般人都會這麼做,但沒什麼道理。我很喜歡2018年台灣有十個(或11個)公投,那時候你就發現,很難找到兩個人在所有公投議題的立場都一樣,每個人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我不需要因為在某件事情上跟某些人立場一樣就為他們負責。教會牧師就算對信徒有比較大的影響力,那也是說服來的,並不是有什麼權力可以規定別人要聽他的。
作者: LonerEver (永遠的獨行貓)   2020-11-27 18:33:00
以後就是無人機在戰場上攻擊了。問題從來就是在當權者那邊
作者: df31 (DF-31)   2020-11-27 18:44:00
高手啊!明明替耶證講話,又撇的乾乾淨淨,讓人無從下口?不過,還是藏不住自己的【顏色】!哈!@a 有宗教信仰嗎?佛?道?伊斯蘭?無神論?當然,我覺得a大沒有加入【比較進步】的耶證,是蠻可惜的一件事就是了
作者: springman (司布林)   2020-11-27 20:32:00
掌握國家機器的人在使用他們的權力時應該要受到監督,沒有受到監督時,就是那句有名的話:權力使用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下面的人支持他,或許是因為在集權的環境下,沒有不支持他的自由;或許是因為所接收到的資訊受到扭曲,因此做出錯誤的判斷,認為那些人被處罰的人都是邪惡、罪有應得。以這個年代來看,或許可以想想:基督徒可以從事像香港地區讓人消失的警察(或武警?)嗎?信仰的反省還是需要的。記得小學老師當初就告訴我們,回教徒是一手拿武器、一手拿可蘭經,用武力來推廣他們的教義。很多人的資訊常會受到刻板印象的影響。不過如果我要強調不必為別人負責的話,應該是問:你有看到我批評穆斯林嗎?換個角度
作者: df31 (DF-31)   2020-11-27 20:40:00
@a 別『忙著』甩鍋啊!我才『非常認真』的回答您的質疑嘍還希望您『最起碼』能夠看看吧?!
作者: springman (司布林)   2020-11-27 20:40:00
來看,我倒覺得現在呼籲大家不要將所有穆斯林都當做和ISIS 一樣的人還不少,情況是有在改善的。
作者: LonerEver (永遠的獨行貓)   2020-11-27 21:23:00
你不去譴責發起戰爭的國家機器而去譴責被派到戰場送死的士兵何用?
作者: df31 (DF-31)   2020-11-27 23:02:00
他會說國家機器被基督教控制
作者: eno4022 (eno)   2020-11-28 05:11:00
千錯萬錯都基督教的錯,笑死
作者: df31 (DF-31)   2020-11-28 08:42:00
估計,拉完穢物,就跑了:)哦!昨晚有事?我道歉!歡迎您繼續拉。。。。。不過,覺得蠻奇怪的。沒時間?那還來鬧什麼?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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