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聲明:
在此討論的對象僅顯於「基督徒」,目的是思考聖經有關這主題的教導與應用。
我對學術討論的理解是「研究聖經的教導,把它應用在自己的身上」。
因此推文中若有任何謾罵、人身攻擊、指控,或者與主題無關的內容,我會一律刪除。
論綱(一):聖經並不主張「網上發言和當面說話不一樣,並不適用針對聖徒應如何說話
的一般準則」。
1.1 主耶穌親自教導,每個人要為自己說的每句話向祂交代——當然包含網路上的發言。
「由果子就可以知道樹的好壞...善良的人心懷善意,就從心裏發出善來;邪惡的人心懷
惡念,就從心裏發出惡來。我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各人要為自己所說的每句閒話作
出交代。因為要憑你的話稱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給你定罪。」(新漢語譯本・馬太福音
12:33-37)
1.2 聖徒不應當口吐惡言——任何情況都是如此。
「壞話一句都不可出口,倒要按着需要,說造就人的好話,使聽見的人得益處。」(新漢
語譯本・以弗所書 4:29)
因為:
在每個id的後面,往往都有一個真實的人。
在網路上的發言,並沒有比當面說話的殺傷力小。
聖徒每一言行,隨時都在代表基督。
佐證:
世間的法律也如此認為。聖潔的律法當然更為嚴格。
質問:
1. 尊基督為主的基督徒,有什麼理由認為主耶穌會不在意我們在網路上對別人的發言是
否合宜?
2. 為什麼只是因為看不見虛擬id背後的人,就會認為那些輕賤、謾罵他人的話沒有關係
、不會影響見證?
3. 網路上的發言,豈不也顯示出我們心裡所存的嗎?難道不應警惕、隨時悔改、勒住口
舌(鍵盤)?
論綱(二):即使在網路上,聖徒也不應用言語輕賤他人。相關的教導仍然適用於本版:
「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 5:2
2)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都當從你們中間
除掉」(弗4:31)「毀謗」(βλασφημ α)的意思是:slander, malicious tal
k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10)
不輕賤、不毀謗、不辱罵的說話,正面表達就是:
「你們的言談總要溫和(π ντοτε ν χ ριτι),用鹽調味,好讓你們知
道該怎樣回答各人。」(新漢語譯本・歌羅西書 4:6)
論綱(三):越是自許通達聖經、信仰純正的聖徒,在網路上的發言越應該純淨、莊重,
不絆倒人。
「智慧人的口說出恩言」(傳 10:12)/「智慧人口中的話使他得人的恩悅」(呂振中)
「義人的口是生命的泉源;惡人的口藏匿殘暴。」(箴10:11 和合本2010)
若非如此,就是主耶穌所咒詛的假冒為善者:「律法教師和法利賽人啊,你們這些偽君子
有禍了!因為你們連薄荷、茴香和芹菜都獻上十分之一,卻把律法中更重要的公義、憐憫
和信實,置之不理...」(新漢語譯本・馬太福音 23:23)
論綱(四):【應用】對網友說話,應該要像對自己教會中熟識的弟兄姊妹說話一樣。
舉例:
1. 你對教會裡的晚輩、平輩、長輩說話時怎麼約束自己,在對網友說話時也應該照樣約
束自己。
2. 應期許自己在網路上、針對網友的任何發言,即使被公開、被教會裡的人或教會的領
袖知道了,也不會令你羞愧。
論綱(五):在教會裡怎麼處理性騷擾的言語,在網路上也用同等嚴重的程度處理。
根據論綱(一)與論綱(四):
1. 網路上言語的性騷擾,沒有比在教會裡發生的性騷擾更輕微。
2. 在教會若是有人遇到性騷擾,教會的處理方式不是一開始就叫受害者去原諒、與有加
害嫌疑者和好,而是去調查清楚。若是屬實,則加以懲戒。同樣的,在網路上也應該是如
此。
歡迎各位補充、反饋你的看法,但務必緊扣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