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悔改信主未必必然得救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24-03-21 01:10:59
※ 引述《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之銘言:
: 馬太福音18:23-35
: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 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 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你故意把重點 神收回 誤導
前面那個行為僕人有符合"悔改嗎"
僕人行為是"惡" 是僕人違背之前的承諾 主人收回 剛好而己
(若是寛容那惡僕人 那就等於陷主人名聲於不義)
作者: 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   2024-03-21 01:12:00
什麼承諾?第幾節麻煩講清楚什麼承諾,你還沒回答我還是你覺得比喻裡的僕人有讀心術?而且主人單方面動慈心叫做與僕人之間有承諾?你要不要先定義一下你的承諾是什麼意思,我感覺跟我學到的承諾不一樣國語字典裡承諾的定義是應允同意。請問僕人是應允承諾了主人什麼?你可以講清楚嗎?一定還錢?如果是一定還錢這個承諾,主人都免了他的債了,債都不在了,無債一身輕的僕人他是要怎麼違反“我一定還錢”這個承諾?講清楚,拜託每次跟你們這種可以看見不存在的聖經內容的人講話都覺得累
作者: DEAKUNE (*ReVeluv*/~Buddy~)   2024-03-21 11:19:00
遇字不決,看原文為準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24-03-21 11:44:00
這邊要先去考據一下在聖經原文的年代,“免債”到底是什麼概念?現代法律的意思是債務關係直接消滅,但是有可能在當時的“免債”指的是“不去追討”,但是債務關係還是保留,這部分要先搞清楚才能討論
作者: 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24-03-21 12:18:00
嗯,欠債與還債的定義是誰定?有一種債與帳是像路加福音16:1-13的例子所講的債與還,另也有別種類的債,所以要避免隨便混為一談。
作者: 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   2024-03-21 12:57:00
承諾是他講的,他說僕人違背承諾所以他活該,我當然要先確認神人春天是看到這個比喻哪裡有寫到承諾啊我故意誤導?你才故意吧學耶穌以經解經破解魔鬼的試探也就罷了,瞎掰護航算哪招?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24-03-21 13:06:00
你當主人是傻子 口頭說免債 就不能收回 然後放僕人做惡主人自己能沒事 公義主人 馬上變爛好人所以你是主人你會吞 你不跟那僕人計較 別人可不會吞你都說了 悔改 不就是僕人的賣點嗎 結果是裝的
作者: 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   2024-03-21 13:12:00
耶穌有不少比喻裡面主人都跟傻子沒二樣,比如園子出租,結果誤判租客的心態,連自己長子都被殺了。所以這個比喻裡主人也是傻子有很奇怪嗎?不過就算傻也沒什麼關系,這些比喻最後都強調生殺大權都在主人手上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24-03-21 13:14:00
僕人什麼具體的東西根本沒給 僕人的承諾也不值錢主人全憑權柄 給不給 都在於他僕人己陷主人於不義 名聲己傳出去 主人不處理他受損僕人伏在地 裝誠懇 才是主人免債的關鍵而僕人之後的行為 顯然表裡不一 路人都看不過去 才告狀
作者: 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   2024-03-21 13:19:00
嗯,看得出來你是死忠的,那我沒問題問你了,祝福你不會變成第二個“活該”的僕人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24-03-21 13:19:00
這己經不是主人要不要認帳的問題 他認 他名聲臭掉傻子主人 免僕人債 放僕人出去 為害別人就像 恐龍法官 一樣
作者: df62 (老漁)   2024-03-22 12:37:00
你自己把這貼【也】刪了算了
作者: 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   2024-03-22 12:40:00
神人春天,你忘記神改變心意(反悔)(出爾反爾)已經有過好幾次紀錄了嗎?你舊約要不要重新看一下?
作者: df62 (老漁)   2024-03-22 13:14:00
樓上的,我開新帖問您問題呢
作者: Lanword (新的開始)   2024-03-22 18:13:00
主人是為了自己的名聲嗎......很另類的觀點
作者: 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   2024-03-23 06:00:00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好嗎?你要免債你家的事,憑甚麼對別人要求欠債還錢說三道四?講得好像僕人做了啥天理不容的事,我都以為他是不是犯了十誡呢主人要怎麼做是他的事,他有絕對的主權,但有必要美化他或醜化別人嗎?
作者: Siaukhiam (七美修士)   2024-03-23 12:01:00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馬太福音 6:12)「你們若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你們若不饒恕人,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太福音 6:14-15)」僕人犯的錯,請參考以上兩節經文「因為對那不憐憫人的,他們要受沒有憐憫的審判;憐憫勝過審判。(雅各書 2:13)」其實有很多經文可以參照,主人對僕人變臉並非沒有原則「同伴們看見他所做的事就很悲憤,把這一切的事都告訴了主人。(馬太福音 18:31)」表示這件事是僅憑一般人的良心都看不下去的,不用到律法約束如果僕人做的事合理的話就不會有人向主人告狀了
作者: DEAKUNE (*ReVeluv*/~Buddy~)   2024-03-23 12:43:00
其實將上下文看完,耶穌講的重點在天國是怎樣的光景,弟兄之間應當怎樣互助,權力越大責任越重,若偏離神的命令責罰也越重太18:5凡因我的名接待一個這樣的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6但無論誰使一個信我的小弟兄犯罪,倒不如拿一塊大磨石拴在他的頸項上,把他沉在深海裡。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24-03-23 17:57:00
既然主人有絕對主權,那有必要醜化他或美化別人嗎?今天的重點應該是要看主人又向僕人追討債務的理由合不合理而不是因為他又向僕人所要債務,就一口咬定他是毫無理由的出爾反爾
作者: skyofpocket (口袋的天空)   2024-03-24 00:44:00
其實神界擅自做出欠債未還這個比喻是不恰當的,,事實上神界是欠大家一個公道擅自創造又沒有妥善維護,我們都只是不小心被造,並不是神真正在擔任所有苦難;,很多人只不過借用神擅稱放債的瑪門來對老耶PLP而已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24-03-25 01:23:00
類似的寓言故事在各文明都可以找到,這東西其實是人類潛意識中共同的道德規範法律是最基本的社會秩序規範,但聖經的道德規範當然不是要人滿足法律規範就好拿現代法律中的債權關係來看兩千年前的比喻,當然會有說不通的地方
作者: duckgentlema (少n)   2024-04-15 01:44:00
有些人就是有樣學樣,故意搞壞國際經濟,讓你被巴比倫侵吞以後再來找他求救,好彰顯自己的救世主身份;上樑不正下樑歪,誰喜歡做錯了還故意再度放貸,還假稱只有一位是善的,簡直撒旦附體無恥成性如果你遇到富家子弟故意老是做恩德給你來操縱你,故意讓你欠下以後變成凡是可操縱你,和濫行解讀罪債,偏偏上帝已經先做壞了榜樣在此世仍改不過來,至少已經知道漏洞弊病的時候我們就可以排惡與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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