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發問,106年高考上了,但因家庭因素考106三等特考也上了,回家鄉服務,於107年領
到高考及格證書跟總統令,因服務單位是三等特考分發的單位,非原高考分發單位,請問
如順利取得考績成績,這樣還能符合換技師證的規定嗎?
※ 引述《tn709033 (tn)》之銘言:
: 考選部於107/5/18上午9點時公告了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修正草案」
: https://i.imgur.com/PqJRxj6.png
: 在下看完後在這邊提供一下易理解的懶人包[看FB滿多人看不懂]
: 1.
: 技師錄取改為
: 分數60分以上者 及 前16%(門檻50分仍存在)者 皆可錄取
: 即如果某年考試有70%的人都60分以上就都錄取
: 但是如果滿50分的人只有10% 那就只錄取10%的人 這跟以前一樣
: 可參照考選部之總說明-技師考試規則修正草案總說明 ↓
: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HandNews_File.ashx?news_id=3325&serial_no
=2
: 2.
: 高考換證改為
: 工作三年以上成績優良&需應考兩科
: 考哪兩科請參照以下
: https://i.imgur.com/rWyow7e.png
: 最後可申請全部免試的日期為110/12/31日前
: 因此若是在這天以前你高考還未工作滿三年且成績優良者就無法全部免試換證
: 考選部表示:
: 任何人得於107年5月24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專技考試司第二科
: (傳真:02-22367928,電子郵件帳號:[email protected],
: 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
: 之1號)表示意見。
: 個人認為改得還不錯,雖然技師可能變得更多,但有實力的人本就該上
: 高考改要考兩科也是滿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