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Editor版轉組

作者: dryman (dryman)   2013-07-02 23:34:22
: 是的,我同意版名先搶先贏的狀況
: 就像今天有人要為 Go 申請開版,他可能只得取 GoLang
: 或著像倪德福版(NeedFood)就跟飢餓三十等團體一點關係也沒有
: 這種消歧意 / 權威控制的問題
: 至少在看板名稱上,本質就幾乎不可解
: 問題在於「這個群組」的人會怎麼看待這個版名
: 你在 CompScience 中看到 Go,你會預設是語言版而不是圍棋版
: 你在 CompScience 中看到 Java,你會預設是語言版而不是咖啡 or 地理版
: 你在 CompScience 中看到 Eclipse,你會預設是 IDE 而不是小說 or 天文版
: 當然,約定成俗這種事情本來就要有個起頭
: (就像「未成年就這麼優」)
: 你要為「Editor 這個字在 CompScience 領域當中的意義」開頭定調
: 我還沒有那個知識 or 見解可以反駁
呃,我應該考古找Editor在電腦發展史當中的定位出來嗎?
如果群組長有要求,我可以做沒關係
這是極度精簡版的文獻
http://en.wikipedia.org/wiki/Editor_war
而在我認識的開發者文化圈中,約定俗成Editor還是指編輯器
(即使是用Java,部屬server時還是會用一點vim吧)
我可以爬出一大堆mailing list來證明這點
於古於今,要證明這都不成問題,要不要花時間而已
: 這是分類法的本質缺陷
: 大抵上來說,每個人分類的方法都不一樣
: 就連發展很久的圖書館也沒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 但是,換個角度看
: 根本性的問題還是在於「這東西的本質是什麼?」
: 我舉個不見得恰當的虛擬例子
: 如果今天 TrackPoint 小紅點鍵盤只剩下程式設計師會用
: 而且程式設計師超愛用
: 那麼,我能不能在 CompScience 組當中開 TrackPoint 版?
: 也許可以也許不行,也許可以類推到 Editor 的狀況也許不行
如果你要提出假設性議題..那請舉個好一點的例子
我應待不用搬大絕招的定義出來說為什麼這樣無助於討論吧?
以上兩句對事不對人
: 現在作決定的不是我,我只是提出我的疑惑
: Vim / Notepad++ / Sublime 等等等等
: 他的本質就是純文字編輯器
: 只是基本上所有的 source code 都是純文字
: 加上 UI 介面進步,導致一般人越來越不需要純文字編輯器
: 所以才會有 Vim / Notepad++ / Sublime 等等等等
: 這些東西跟程式開發有高度相關的事實
: 但在這個議題上,我覺得... 找到比較接近的詞是「錯覺」?
嗯..猴大,你現在只是個板友,當然有提出覺得這是「錯覺」的權力
不過就論理來說,不太知道你想表達什麼...
我是沒有統計啦,但在Editor板上發表相關plugin或撰寫plugin的
就算沒有超過Eclipse也不會少多少
雖說是Editor,但其實Vim/Emacs/Sublime/TextMate早就愈來愈像IDE了
跟Clang編譯器整合者有之,可背景執行Eclipse並載入其plugin者有之
而且還分別發展了自己的package manager及ecosystem
你說這些Editor不只可以拿來寫程式也可以寫別的文件...
嗯,是的,我本人就有用它來寫Markdown, org-mode, latex, html, css, etc.
就算再加入其他文件格式好了,會拿來寫的基本上都是開發者或系統管理者吧
說到底,其實就是辯論Editor本質是否合乎CompScience的框架
(小紅點的討論略去不計)
在這上面目前我只看到您提出「小紅點」的類推質疑
以及「覺得Editor與程式開發有高度相關的事實,在這議題上是錯覺」
如果我highlight有誤,請指正
: Matlab 是因為(理論上)他已經等同於 programming language
: (符合當初改名前的小組名)
: Mathematica 不是我開的跳過
: LaTex 是我當初沒有仔細研究
: 就讓他開在 CompScience 當中了
: 如果有人認為他不該出現在 CompScience 當中
: 那是我的錯,在這裡順便懺悔一下
: 當然也許接下來就是有人要拿 LabView 出來講... [遠目]
沒追過這麼遠的歷史,感謝XD
不過問題還是在於,Editor是否合乎CompScience的範疇
: : 是這看板已經試閱三年了,也該升級了吧...
: 我只能說,這因果關係已經完全錯亂了
這段就只是題外話而已 :P
所以第一篇申請才沒有出現啊
: 最後,我得再重複一次
: 現在作決定的不是我,我只是提出我的疑惑 or 質疑 or whatever
: 要說我喜歡找碴,我絕對會承認
: 但是找碴的目的,未必就是反對
: 要說這樣很矛盾,那我也不知道能怎麼解釋了
只要大家相互間保持著禮貌,真理應該愈辯愈明
我個人覺得我這幾篇的舉證應該還算充分吧?
而且根據維基百科
http://en.wikipedia.org/wiki/Text_editor
純文字編輯器才稱作Editor(一般都簡稱作Editor,沒有人會整個稱呼的)
M$ Word這種稱作Word processor,其實定義過廣的問題沒那麼大
其實呢,Latex也是Word processor...
不僅僅是latex,傳統unix上面還有不少可以做排版的tbl, eqn, pic等等指令
也是歸類在Word processor下
這方面我考古的資料也很多,算得上是我的興趣之一XD
小小提醒:
如果群組長還是認定Editor屬於DigitalWare
請務必解釋何以處理文件的Latex屬於CompScience,而Editor不算
三年前要辯論這些可能還很難,畢竟每個工程師的開發環境不同
但現在有一整板的文章來證明現在用「純文字編輯器」者
不是拿來寫程式就是寫技術文件
(上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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