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香港爆發了「反對立法將逃犯送往中國」的抗議運動,認為
這項法律有侵犯人民自由的疑慮。我對此運動是抱持同情的態度,從
西方民主政治的觀點來看,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這是從六十
分以下的生存層次立論。從儒家思想的觀點來看,自由也是道德成立
的先決條件,這是從六十分以上的價值層次立論。
儒家在歷史上常被統治者濫用,導致許多人對儒家有誤解,以為
儒家是上位者對下位者灌輸「忠君愛國」、「孝順父母」的思想以方
便管理,限縮個人的自由。其實從孔孟來看並非如此,孔孟的道德是
起於心靈自覺,孔子說:「我欲仁,斯仁至矣。」孟子也說:「可欲
之謂善。」基於自由意願,「我欲」且「可欲」的才是道德,並非來
自外在威權的灌輸和要求。道德起於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
如果基於個人良心判斷,認為政府的做法不合理,當然可以提出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