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Elephants板主Runken判決不當

作者: Runken (水瓶神話)   2012-06-16 15:01:41
小組長好:
先提供例子(當板主後,主要的信件都是存放檢舉、申訴信件,所以熱訊的部分沒留很多)
2011/01/13
因某C板友發買賣文,當時已經開始說明要先經板主同意(板主會裁量適不適合)
To cXXXXX: 不好意思~未經版主同意~不得發買賣文~請刪除文章~謝謝!! [01/13/2011]
★ cXXXXX: 好 我馬上刪除 sorry [01/13/2011]
2011/03/29
因為當時板上有點騷動,不過很快就平息,所以後續來的板友文章我有直接水球說明
TO KXXXXX: 您好~根據板規11~"不論使用者在他板如何,均與象板無關" [03/29/2011]
TO KXXXXX: 既然已經打他臉了~為避免板友在您的文章內誤觸板規~ [03/29/2011]
To KXXXXX: 麻煩您刪文吧~感謝^^ [03/29/2011]
★ KXXXXX: 恩 [03/29/2011]
而當時與H板友的水球,我是這樣開頭的
To Holusong: 如果按照你的標準~你會先被終身水桶~請自重 [07/09/2011]
至於為何無如前面那樣的口氣
是因為7/7已經先行寄信過去說明
當時就是如同前面一樣的口氣
連續五篇檢舉文,挺讓人傻眼的,雖有意見,但我還是有處理
只是將標準告知Holusong板友
也順便提及若我採用Holusong板友的標準
那他本身的發言也會違規,其違規的量足以讓他終身水桶
我只是這樣告知,之後就是無線迴圈的討論,如前一篇說明
※ 引述《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之銘言:
: 組務想請問板主
: 貴板板規中對大多數違規行為都是採取先警告後水桶
: 除非嚴重的違規行為
: 板主在執行時是否會對部分違規採取以水球或推文的方式提醒
: 又如果使用者仍不聽勸導 板主採取的手段是警告還是逕行水桶
: 至於執法標準改變這組務已經知道了
: 不過這其實不是#1FsVYiqu (CourtBasebal)組務想要問的
: 請直接回答組務的問題即可
: 另外請申訴人不必著急 還沒有輪到你出場 :p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6-16 16:01:00
有以水球勸導 但使用者不聽勸的處理嗎?
作者: Runken (水瓶神話)   2012-06-16 20:54:00
不聽勸的話~若真的沒違反板規~當然沒問題(如H板友7/7狀況)若有違反板規的~當然會直接處理~通常會用水球or信件告知的~都是有可能違反板規有些板規會刪文但不會有罰則的~當然會希望原PO了解並刪文這樣不但可以讓該板友了解~也避免誤會or再次違規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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