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據] MLB-rn940111-2016/10/13

作者: ccl007 (.......)   2016-10-14 10:15:46
※ [本文轉錄自 ccl007 信箱]
作者: rn940111 (卡比)
標題: Re: 申訴前的溝通
時間: Thu Oct 13 00:14:03 2016
我也不戀棧這職位,申訴?您請便~
但也先請您搞清楚所謂「廁所」一詞,在更早之前就已經出現在他處,
如果要說舉證錯誤,恐怕閣下的證據也有不可採信之虞。
並且,若是將常見的挑釁用法,認為還需要另外設置禁語明細,
恐怕會造成版務非常大的麻煩與困擾,並且容易造成漏洞與版面混亂。
所以我們交給組務處理就好。將我拔除我亦無妨,純粹只是看版損失罷了。
I do not care.
另外,
以下是我個人,而非版主身份的小意見:
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這是我的勸告。
※ 引述《ccl007 (.......)》之銘言:
: 好的 首先 隔空認定他版用詞在本版成為禁語這點
: 過去很多版爭議事件中 已經構成讓版主遭受罷免或者下台事由
: 如果你堅持這樣認定 只能祝福
: 再者你並未回答我所提問每一點質疑
: 僅針最後一點語意 對個別用詞基於在NBA板觀察而在MLB版成為禁語
: 然後你還把時間序弄混 第五戰發生是在6/14 當天確實有這小故事
: 當然語意呈現狀態在不同脈絡下有不同意義
: 至於出現先後順序跟這個語意是否存在是兩件事情
: 最後為何自行列為禁語 一推文即遭受處罰這點回應 那麼既然你無法完整回答
: 並且堅持這樣觀點 那麼我就立刻申訴了 謝謝 辛苦了!
: 喔 對了 申訴文部分考量到兩位小組長都法律人 所以使用部分法律用詞
: 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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