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bll135 信箱]
作者: bll135 (洪爺)
標題: Re: [申訴] bll135
時間: Wed Aug 3 14:55:56 2016
※ 引述《Hijikata (副長)》之銘言:
: 請詳閱板規 討論版友不屬總版討論範圍
: 更別提以發錢文模式攻擊的行為
已詳閱板規,我討論的是版友「以扭曲原文的方式引戰」的行為並同時發錢。
而且他哪裡扭曲原文我都一個一個字說清楚了。
你還有其他的回應嗎?沒有的話我就直接去CourtBasketB了。
: ※ 引述《bll135 (洪爺)》之銘言:
: : (1)申訴人: bll135
: : (2)受處分公告文章代碼:無
: : (3)申訴理據:
: : 2.內容過度簡略或有鬧板行為之文章/推文(認定標準參考其他補充事項)
: : 無意義之球員文。針對文章/推文無關之內容行爭吵、離題、釣魚、引戰。
: : 對板友人身攻擊/惡意挑起集體爭端/披露個資者,若為文章版主得劣文退回。
: : #1NJaZ_gW (NBA)依此篇投票結果公告,對於沒意義、洗文章就跑的ez討論文,
: : 即使是初犯,也會處以刪文+7日水桶(並記2犯紀錄)
: : 我的原文裡面討論的部分並沒有與文章和推文無關,相反的還補充了文章的錯誤。
: : 而且我主要批評的對象是刻意提供錯誤翻譯的行為,除非你認為指出其他人陽黑是引戰?
: : 請板主提供判決依據。
: : (4)原判決文:(須完整附上)
: : ●80941 74 8/03 - □ (已被Hijikata刪除) <bll135>3-2 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