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罵不要臉無罪 法官:沒理由處罰說實話的人

作者: writ (大笨狗 我是個笨孬孬-__-)   2012-03-29 22:47:47
好奇妙的論述 隱然法官就是在說
「我也覺得你不要臉 他沒有罵錯」 XD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988335.shtml#ixzz1qW7UqnqA
罵不要臉無罪 法官:沒理由處罰說實話的人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2.03.27
彭姓男子罵占用社區公共用地的廖姓鄰居「不要臉」,被對方告上法院,一審依公然侮辱
判彭有罪,台灣高等法院則認為,人沒有「欺世盜名」權利,廖因占用公有地才被罵,逆
轉改判彭無罪定讞。
高院認為,廖姓男子利用公牆在防火巷的法定空地上設置違建,彭姓男子罵他的言論涉及
公共安全而與公益有關。措詞或許激烈失允當,但仍在合理範疇。
判決更指出,語言、文字的選用,除了客觀意思表達的傳達溝通外,還有情感表述成分在
內,「有力的表達,未必是文雅的」,強迫一個人在情緒激動時,不得口出惡言以發洩情
緒,無異強令他找尋其他宣洩出口,反而可能滋生毀損、傷害或其他更嚴重、無可挽回的
犯行發生。
合議庭認為,彭姓男子罵鄰居「不要臉」,雖讓廖姓鄰居覺得刺耳;但廖姓鄰居在防火巷
上蓋違建,讓居住在同一社區的彭姓男子感到不適。
對於彭姓男子罵廖姓鄰居「不要臉」,是否損毀廖的名譽?判決指出,一個人有維護良好
聲譽不受抹黑的權利,卻沒有「欺世盜名」的權利。名譽應構築在事實之上,法律沒有理
由處罰說實話的人,且卷內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廖姓鄰居占用公有地的行為應享有良好評
價。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