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行政長官到立法會回答議員的問題,也就是71游行預演占中后的第二天
(游行申請在7月1日到午夜結束,而部分人群不走,滯留到7月2日天亮被抬走)
扮民主派帶著“民氣”一鼓作氣在答問大會上搗亂,集體離座包圍行政長官
主席宣布暫停會議,暫停會議期間,有議員向行政長官身邊的空地投擲玻璃杯
鬧事議員在表演完之后,紛紛“抗議離場”,只留下一個返回座位沒有再鬧
主席看到會場的秩序已經恢復,就進來恢復會議,讓行政長官正常答問
我相信這次扮民主派集體鬧事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議會內務對提問的排行規則
例如以前沒問過的,提問就有優先權,等等,而這天的答問他們基本上都排不上
既然按照正常程序今天沒有機會表演了,自然要通過這種集體行動來爭取鏡頭
這次議員投擲玻璃杯當然是一項危險的行為,也牽涉到刑事,議員隨后被捕
不過據我觀察,他倒不至于真的想傷人,和伊拉克人向美國總統擲鞋不同
伊拉克人那次,我們看得很清楚,總統如果稍稍不夠敏捷,就會被擲中受傷
而香港議員在這方面還是有分寸的,就像英國人擲溫+飽,都是向著身邊空地
然而,刑事責任還是要負責的,由于他有多項舊案在身,估計會關一兩個月
如果真的關了,那么就有兩個議員被關了,不過會期也即將結束,影響不太大
但話說回來,正如在本版的水桶,以后的尺度和罰則只會不斷收緊
和以前不同,以前被抓是英雄,但現在他們似乎已經被廣大市民唾棄
本文的抓是指被警方拘捕,帶回警署審問之類,關則是入獄服刑
例如在71游行之后,非法在街上滯留到72,被警察抬走的五百人都是被抓
其中有三個議員,這五百人很快就被釋放了,四百多是被警告,幾十個是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