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台灣是國家的法理基礎究竟是什麼?

作者: hawick (刺蝟哲學)   2016-10-31 14:39:34
※ 引述《hawick (刺蝟哲學)》之銘言:
推 h2901911: 你是少數獨派裡面認為台灣人是中國人的 218.164.78.248 10/31 14:04
→ h2901911: 不同角度看問題果然很有意思呢!! 218.164.78.248 10/31 14:04
推 h2901911: 沒有不敬,但是我很想了解 218.164.78.248 10/31 14:06
→ h2901911: 在你的認知裡面台灣人也沒有台灣主權, 218.164.78.248 10/31 14:07
→ h2901911: 或者台灣主權應該由二戰太平洋區的盟國 218.164.78.248 10/31 14:07
→ h2901911: 所共享嗎? 我從你的角度推論是這樣 218.164.78.248 10/31 14:08
戰後盟國可以處置台灣主權,但是盟國未處置的結果
主權最終會落到住民手中,由盟國託管
→ h2901911: 因為日本放棄是事實,那下場就是由接手 218.164.78.248 10/31 14:08
→ h2901911: 的國家決定這個無主地的歸屬。 218.164.78.248 10/31 14:08
沒有接手的國家,只有代管的國家中華民國
代管的國家無權決定歸屬,因為戰爭法佔領不轉移主權
→ h2901911: 可是接手者可以視為 中華民國(中國) 218.164.78.248 10/31 14:09
→ h2901911: 也可以視為 盟軍(太平洋區域) 218.164.78.248 10/31 14:09
→ h2901911: 你的理解是我所說得那樣嗎? 218.164.78.248 10/31 14:10
代管的國家有義務協助住民自決獨立後退出代管區
但是中華民國流亡之後,無法退出代管區,也沒有協助住民自決
一個鳩佔鵲巢的概念
→ h2901911: 不過有一點很奇怪,如果是無歸屬地 218.164.78.248 10/31 14:13
→ h2901911: 為何接手的國家據為己有、且沒有反對 218.164.78.248 10/31 14:13
→ h2901911: 對你來說還不算擁有主權呢?? 218.164.78.248 10/31 14:14
因為代管是合法的,是有盟國授權的
但是代管無法轉移領土主權,因為它只是代管,主權不屬於它
→ h2901911: 至今為止盟國中沒有跳出來反對中國對台 218.164.78.248 10/31 14:14
→ h2901911: 主權的。而且中國也確實 1.)申明 2)行使 218.164.78.248 10/31 14:15
→ h2901911: 3.)未受盟國抗議反對 主權,那你對主權 218.164.78.248 10/31 14:16
→ h2901911: 所屬的反對顯得會不會為反對而反對呢? 218.164.78.248 10/31 14:16
→ h2901911: 最後,為什麼你認為台灣人有權不經由 218.164.78.248 10/31 14:18
→ h2901911: 其他中國人同意就終止所謂 擁有/代管 狀 218.164.78.248 10/31 14:18
→ h2901911: 態,且能夠生效? 218.164.78.248 10/31 14:19
因為代管是盟國當初自己授權的,要啥要反對
終止代管是中華民國自己該做的,現在它做不到台灣人當然自己來
有人賴在你家不走就把它當主人嗎
→ h2901911: 在兩種觀點,主權1)中國獨享2)盟軍共享 218.164.78.248 10/31 14:21
→ h2901911: 都不能解釋台灣人何以能任意處置台灣 218.164.78.248 10/31 14:21
→ h2901911: 這一點是我比較好奇的。 218.164.78.248 10/31 14:22
主權屬於臺灣住民,在獨立之前由盟國託管
因為戰後百廢待舉,直接成立國家會不穩定
中華民國是盟軍選出的代表代管台灣
中華民國內戰結束後,理所當然就要結束代管
現在台灣可以自己獨立成為國家,不需代管了
但是中華民國把中國內戰帶來台灣,還賴著不走
台灣人已經對中華民國很客氣了
麻煩國共兩黨趕緊統一回大陸去吧
補個主權不可能由中國獨享的證據
當初日本向盟軍投降的儀式,在台北公會堂舉行
由陳儀代表受降,陳儀代表盟軍而非中國
證據是背景台北公會堂的國旗,是中英美蘇並列
因此中國不可能獨自取得臺灣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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