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主權未定的基礎是沒有出現正式條約處分台灣領土
除了舊金山和約其他文件不是意向書就是用來處理台灣人國籍
據此用來處分台灣領土在法理上都有問題
但是意向書是有效法律文件
不能否認中國可以據此主張台灣領土主權
但是所有主張在出現正式條約之前都只是主張
不會改變台灣領土現在的法理狀態
沒有條約處分領土主權而實際發生領土轉移或許以往發生過
不過中國不是獨自發動對日戰爭
也非主要戰勝國
對日本而言中國算是戰敗國家
這也是日本不願向中國道歉的原因
日本是信奉強權的國家
中國無力打敗日本
靠美國的幫助讓日本投降
要道歉也是向美國道歉
佔領台灣領土也非靠中國自身實力
而是盟國的命令
台灣基本上不是前線戰場而僅是日軍後援
所以中國自認戰勝日本取得台灣領土是大有問題的
與以往戰勝國取得戰敗國領土天差地別也不能適用
更別提有條約的法理問題沒有解決
台灣主權未定基本上是國際共識
事實或許不中聽
但沉迷在自己的幻想中不會對中國主張台灣主權有任何幫助
台灣人也無須說服中國人
法律現狀不會因中國人怎麼想有任何改變
中國人想正式取得台灣主權不是靠外交就是靠戰爭
跟台灣人爭辯領土主權只是想讓自己高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