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設「國家監察委員會」 習近平整肅工具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中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十三日處理這次修改憲法的另
外一項重點:增設「國家監察委員會」。根據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國家監察法草案,國監委
可監察所有公職人員,有十二種調查手段,可不經法官批准最多「留置」調查對象六個月
。成立國監委是全國人大刪除國家主席任期限制後,賦予習近平無限期統治的更強而有力
的工具。
可不經法官批准 「留置」調查對象六個月
國監委整合現有的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最高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最高檢反瀆職
侵權局等機構和相關職能,與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同為正國級單位,將與中共中央紀
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監察對象上至黨機關、人大和常委會、法院、政協,下至教育、
醫療、文化、體育等國家機關以及國營企業、研究機構職員。國監委主任每屆任期同全國
人大,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即最多十年。
監察法草案賦予國監委「必要權限」,包括調查職務違法、犯罪時可採取訊問、凍結、搜
查、查封、扣押、留置等十二種手段;其中「留置」不須經法官批准,一次不超過三個月
,經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可延長一次,即最多可留置六個月。
儘管官方強調國監委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干涉,獨立行使監察權,但其獨立性
受到質疑。「法國國際廣播電台」中文網十三日報導,國監委擁有龐大的肅貪執法權,卻
缺乏有力制衡,尤其是數萬名原檢察院反貪局人員轉編各級監察委,這些檢察官可佩槍執
法,等於變相授予中紀委「槍把子」,成為習近平誅殺異己的工具。
外界盛傳,被指為習近平「軍中打虎」幹將、「紅二代」劉少奇之子劉源,可能出任國監
委主任,以安撫紅二代,面對軍方亦有威信。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質疑,國監委缺乏約束,尤其在留置手段上。「美國
之音」中文網十三日引述流亡美國的中國法律學者滕彪看法,留置和雙規一樣,「是對公
民權利非常大的威脅」。過去「雙規」適用中共黨員,但國監委監察所有公職和政府關係
企業職員。
紐約大學法學教授孔傑榮就質疑,政府資助大學的教授是否也歸國監委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