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友人詢問PO文,先謝謝幫忙解惑的版友。
情況描述:
雙方為假日夫妻,無小孩,無共同財產,結婚時無書面契約任一約定財產制。
朋友近日發現先生外遇,對象是女生身邊的朋友,當天有在電話中質問,
但先生一直沒承認,還安慰是我朋友想太多,連外遇對象也跑過來向我朋友試
圖澄清狀況,朋友仍然心存疑惑,今日朋友獲得某些資訊確定了先生跟小三的
外遇事實,時間應該有將近一年,但無法確切得知那兩人的關係有無到通姦這
程度,朋友確定最後不管那兩人是甚麼程度的外遇,一定要離婚。
因為朋友目前心情很亂無法好好定下來找相關訊息,所以請我幫忙查詢離
婚後夫妻財產分配問題,她說她不想辛苦工作的錢被騙走。
我查了一下發現她好像會遇到的部分是「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這一項,
其中有提到「差額平均分配的結果,如果對另一方顯失公平者可以由法院調整
或免除其分配額。」
問題1:
1-1朋友是因為先生的外遇而提出離婚,這樣情況有適用對另一方顯失公
平者這項嗎?
1-2這樣是否就一定是要走法院這條路了?
問題2:
如果在離婚協議書中,有提到各自的婚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處分權
各自為之,雙方當下也簽字同意的話,是否就可以不理會對方之後提出的剩餘
財產分配請求權?
問題3:
朋友想找徵信社收集相關證據,攤牌跟先生談離婚,但是我爬一下文發現
有些版友推文不建議急著找徵信社出手,但是朋友是假日夫妻,發現這事情後
,目前雖然自己力保冷靜面對,但她自己跟我說根本無法好好面對她先生,覺
得噁心,這樣的情況下找徵信社是否是較好的選擇。(這問題是我私心想詢問,
很擔心朋友的情況)
P.S 因為看了一些夫妻財產相關的法令,不知道我的解讀有無錯誤,如果有誤
解法令文字的部分,希望版友不吝給予糾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