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st6a822 (特斯特)》之銘言:
: 跟前妻離婚一年多了 有個還在讀小三的女兒 女兒歸前妻
: 離婚時說好以女兒的決定為主
: 由於房子是我的 女兒想繼續待在家裡念書
: 所以目前算是前妻以照顧女兒的名義住在家裡
: 平常幾乎沒有交集 就是各過各的 分房睡
: 但是家裡所有生活上開銷都是由我負責
: 有請她負擔一點但是她死都不給
小孩目前是從誰姓?
若是改從<母姓> 或 <雙姓>
她"必會"主動與樂意分擔開銷!!! (正常人心理 都是如此!!!!!)
: 家務事也是全部由我來做 偏偏她又很喜堆放一堆有的沒的雜物
關於家務事 就隨興一點
有好心情 有空時 就多做一些
不然 偶爾叫女兒分擔做一些~~ (我小時候 家裡的碗 都是我洗的~~)
: 而且是到處堆的那種 堆到連客廳都是她的雜物
雜物沒關係啦~~
女兒將來也可加減拿來用~~ 就不用再花錢買~~ ^^
: 偶爾還能看到老鼠在裡面爬 甚至連房間裡都曾看過老鼠屍體
: 後來還是我自己把屍體清掉
這種機率很少啦~~
1. 碗筷"睡前"洗好
2. 會腐敗的垃圾 (果皮等) 集中在一個塑膠袋 放進冰箱 等要丟垃圾時 再一起丟
做好以上兩樣 連蟑螂幾乎都會很少出現~~
(我已將近一年 沒看過蟑螂)
: 她的東西我沒辦法動 叫她整理也不整理 家裡變得跟垃圾場一樣
: 已經是拿她沒有辦法了 也覺得再這樣下去真的不行
: 所以想詢問有沒有相關的法律可以讓她搬出去?
你可以把你前妻當作是你女兒的<保母>
因為 她會花時間 花精力 花體力 "照顧"你女兒~~
然後 你只要對你女兒不錯
你還是她最親愛的爸爸 (正常情況 每個小孩 都很愛自己的父母 希望父母感情好!)
她還是最愛你的前妻和你!!! (何不多想想 你和你前妻當初是怎麼相愛 怎麼在一起的?)
以後一定也會照顧孝順你!!! ^^ (光是聽到小孩的笑聲 童言童語 就已很無價!!!)
已經有女兒了
就好好照顧吧~~ ^^
至於要不要為第二春鋪路? 其實沒那麼重要啦!
1. <愛情>不是一般人想像的那麼美好 和容易啦!
光是從小到大的同學裡 要找和自己價值觀與興趣相似的<知己> 都很難找到!!!
(人和人之間 都是<利益>的互動與交換
看<雙方的利益>是否剛好"符合"雙方彼此的喜好與需求而已!
符合的話 雙方就相處愉快! 合作愉快! 衝突少!
而人是很會<算斤論兩>的動物 有虧到的話 不符合自己需求的話
很快就會翻臉無情.... 從此變成陌生人 = =
至於需求的種類很多: 性吸引力 財富多寡 外表 社經地位 生小孩 等 講不完...
需求與喜好是<因人而異>!!!)
2. 有些單身的人 養小狗小貓 就已很滿足了
你還有女兒 應該擁有更多的快樂和滿足~~ ^^
P.S. 若後來有認識到<新對象> 那就在"外面"約會就好
別帶回"家裡"打擾小孩的生活作息 別期望自己的小孩認同
因為自己<看對眼>的對象 "不代表"自己的小孩也會看對眼
大人談大人自己的戀愛就好!
而小孩長大後 也會談她自己的戀愛
兩者互不衝突 也不需要互相接觸
大家都很忙! 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要過!
還有
有交往 不見得就會<開花結果>
很多人都是 雖然有交往過 但最後還是<分手>收場
(其中因素 有包括小孩"不喜歡"新媽
譬如 王文洋的女兒 不喜歡呂安妮 22年的婚外情 分手收場
或 關之琳被富商前妻的小孩"排擠" 分手收場
或 甄珍"計較"劉家昌對待前妻的兒子和她兒子的不同 鬧得不可開交 告來告去)
總之 人的問題 很複雜!!! 很麻煩!!! 大家都是<很會計較的>!!!
我的看法: 夫妻若能重修舊好 破鏡重圓 是最好 最省力 最順的路!!!
(因為 砍掉重練 是很累的!!! 而且 成功率很低!!! 尤其是有小孩的情況!!!)
好的愛情與婚姻 需<天時 地利 人和> 否則 最後也是<白玩>一場 孤單一人!
(小三 小王 就是沒做到<人和>這一點! 周遭人不給祝福! 精神上增加壓力!)
(愛情的經營 需要平穩 正常的環境 因為 <時間>就是最大的考驗!!!!!!!!!
而處於<有壓力>的愛情 終究無法長久 終會結束!!! 愛情沒想像中的偉大!!!
有時還很脆弱???!!!)
(離婚有小孩的人 若要談感情 可能就是維持戀人情況 不要辦<結婚>吧!
以免惹到小孩不爽!!! 別小看小孩!!! 小孩有腦袋!!! 小孩也是不好惹的!!!!!
譬如 苦苓的兒子 高中以上 完全不和苦苓說話 苦苓內心很受傷難過.....
他形容 那是一種心裡缺一塊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