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大國訂出的國際公約,限制了很多戰爭行為
例如某些武器禁止對人施放,禁止使用反步兵地雷、鋼釘炸彈(像國軍的戰車用人員殺傷彈
等)或是以妨礙治療和致人於死為目的的武器(像黃磷彈)
但是通常是小國會怕制裁禁運而遵守
但大國憑著核武可以不用遵守
那如果這些都沒有管制呢?
假設毒氣、燃燒彈、對人用的化學燒傷彈(黃燐、白燐等讓傷者難逃死劫的炸彈)
反人員地雷、開花彈、細菌病毒武器都沒有被禁止使用
針對平民住宅的燃燒彈、油氣彈施放也不會被譴責
也沒有戰俘保護法(史實現在只有間諜和特工可以格殺勿論,軍人只要投降就不能殺)
抓到人的一方可以不接受放下武器敵軍的投降,徑行殺害
戰爭也允許趕盡殺絕,不理會聯合國調停也不會被制裁
那這樣世界會變得如何呢?
作者:
LaiTW (LaiTW)
2018-05-28 20:51:00可以參考越戰
這種東西就像現代外交體系, 對遵守的雙方是互利的, 除非該世界線是只有一個超級大國碾壓全世界又能無視戰損不然類似條約遲早會出現吧
大國多少也會遵守部分約定或默契,因為還有其他大國及國內輿論在制衡。除非獨強超級極權國才能無視內外壓力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8-05-28 23:04:00本來包圍起來可以勸降的變成要徹底的殲滅了如果是打城市 可能打一個"必須"屠殺一個 逃兵會偽裝逃走然後重新地下化組織起來游擊 因為被抓到就得死
作者:
katana89 (月月ç«æ°´æœ¨é‡‘金)
2018-05-29 08:24:00反正投降也是死 寧願抱炸彈同歸於盡 面對這種敵人樣就算有碾壓的實力還是很費事又沒利益
作者: patentshit (patentshit) 2018-05-29 09:16:00
反正打輸的一方才是會任人處置的一方,誰真正犯下戰爭罪不重要
重點是雙方默契不是判罪, 如果只有判罪才算數, 當初就不會有冷戰還打代理人戰爭, 是直接就接fallout了
日本二戰完全沒遵守條約啊!死亡行軍死亡鐵路,害怕戰敗被報復也是偷偷處死俘虜,美國也是對日本平民住宅投燃燒彈啊!美國有在屌聯合國的嗎?!
國際默契是對方先用禁招,自己就解禁所以戰勝國常以某敵國先用為理由...尤其轟炸都市往往是先開戰的軸心先做所以盟軍自認心安理得。有藉口就沒事
違反的當然有, 這就典型的賽局, 雙方都遵守那雙方都獲利, 要違反就大幅拉高戰損, 互相傷害到看最後誰贏呀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8-05-29 18:01:00所以看看山本五十六對華盛頓海軍條約的評價認為不是日本被限制在3 而是把美國限制在7
作者:
lueichun (no anonymous)
2018-05-29 20:11:00美國限制在5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