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大國訂出的國際公約,限制了很多戰爭行為
例如某些武器禁止對人施放,禁止使用反步兵地雷、鋼釘炸彈(像國軍的戰車用人員殺傷彈
等)或是以妨礙治療和致人於死為目的的武器(像黃磷彈)
但是通常是小國會怕制裁禁運而遵守
但大國憑著核武可以不用遵守
那如果這些都沒有管制呢?
假設毒氣、燃燒彈、對人用的化學燒傷彈(黃燐、白燐等讓傷者難逃死劫的炸彈)
反人員地雷、開花彈、細菌病毒武器都沒有被禁止使用
針對平民住宅的燃燒彈、油氣彈施放也不會被譴責
也沒有戰俘保護法(史實現在只有間諜和特工可以格殺勿論,軍人只要投降就不能殺)
抓到人的一方可以不接受放下武器敵軍的投降,徑行殺害
戰爭也允許趕盡殺絕,不理會聯合國調停也不會被制裁
那這樣世界會變得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