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20-08-05 16:15:14: 請將現在的討論想做我們在進行一場公聽會,論題是,中華民國政府改制成
: 中華民國股份有限公司,全國人民都是公司股東。本公司將發行股份,由人民股
: 東每年交稅稅額購買。公司經營與管理機關人選之投票選舉,一如今日股份有限
: 公司運作,每股一票,每票等效。
: 然後正反方開始就,「萬一」這件事情成立,對人民會有哪些正負面影響提出
: 發想,並盡可能舉證去支持那發想。
股份多的票就多,那是不是代表可以任意修法?
憲法直接改成持有一定%數的股份才是公民
讚啦!
你怎麼會沒有想到這個最直接、最根本的問題?
大股東肯定直接把法律修改成對他們有利的形狀
什麼犯罪豁免、沒有義務只有權利等等
我不覺得這種情況還有什麼討論的必要啦
: : 除此之外
: : 你說政府的科層體系,那跟大企業其實差不多
: : 你說警察跟保全的編制,軍方跟規模化專業傭兵的編制,其實也會大同小異
: : 所以所謂公司化的差別根本不在這邊
: : 好,你這篇終於提出說,公司化就是:權力來自於「股權」
: : 啊可是其實全球民主發展史原本就是從一定財產以上的貴族才有投票權演變過來的啊
: : 所以雅典民主就是「公司化」嗎??
: : 你先想清楚到底啥是「公司體制」的政府,再討論下去吧
: : 不然連個定義都沒有,到底是在講啥
: 在這種討論未來可能的狀況,一個直接了當的方式就是舉出現存政府機關一旦改
: 成在完全公司化體制下會怎樣運作,因為大前提就是政府全面公司化。
: 前面用現在的保全公司去執行現在的警察機關權限內的業務,就是假設,政府公司
: 化之後,警察機關裁撤,改成警察公司,會發生怎樣狀況。
: 由於大前提已經改成全政府公司化,所以警察公司「當然」可以優先服務富人區,
: 因為政府公司運作的大前提就是這樣。
: 但是現存真實政府體制下的警察機關,就我國狀況,「不可以」這樣。
: 用這兩種狀況之對比,讓聽辯論的人民了解,你不喜歡現在的警察機關,如果改成
: 有效率的警察公司,會發生怎樣狀況,你接受嗎?
: 這樣了解?
: 有些人對現存的警察機關運作很不滿,認為辦案拖拖拉拉沒效率,還會吃案。如果
: 改成警察公司,公司為了營利,就會給報案民眾更親切快速的高效率服務,就像其他
: 公司運作一樣有效率。
: 上面假想的情況就是,夢想很美,「現實」很殘酷。既然是警察公司,為了賺更多
: 錢,當然是給錢越多的客戶越是優先得到服務,且得到的服務更好。
: 所以把現存警察機關改成警察公司,就算真的辦案效率提升,也會伴隨有錢人得到
: 更快更好的服務。
: 於是請問諸位民眾,你,現在還認為把警察機關改成警察公司,更符合你的利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