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ber先生,你好歹找個先例而不是自己當RTA
美國獨立戰爭本身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性命和權益而打的(喬治三世自己智障直接扣十三州
要求國會席次的聲音叛國罪帽子)
要說成立有戰力的新軍,不是靠利益,就是宗教
最成功的就是二戰的武裝親衛隊
納粹德國給他們民族主義、榮譽、帥氣的制服和包食衣住,一樣不缺
然後黨衛軍有國防軍平均水準的大概只有一半,其他的是虐殺平民很行但沒辦法跟蘇軍硬碰
硬的廢物
十字軍更是失敗的例子,一堆到了聖地變成強盜,逼得猶太人必須跟阿拉伯人並肩作戰,因
為十字軍更恐怖殘暴
後期十字軍甚至被商人收買攻擊基督教城市,甚至無視教皇警告去打君士坦丁堡
先不說國防二法,你這種搞出來的不會是美獨的大陸軍或是納粹的親衛隊
只會是後期十字軍
真的要搞民兵,只能以新的縣市特別治安警察名義搞大陸時期稅警總團那種警察皮但是拿軍
隊重火力的東西
不然就是現有的警察,包含保安和刑警重裝化、軍隊化
不然就是參照黨衛軍建軍
搞民族十字軍還是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