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tharthis (karma)》之銘言:
: 我的(公立高中)學生希望針對某個不喜歡的課請假在學校圖書館念書
: 等這門課結束再回班上
: 所以可能每天的某一兩節課他就要請假
: 學生說法 :
: 1. 該門課無法發揮教育功效
: 2. 請假是學生的權利
: 3. 他很乖很用功(這的確是事實),請假時會待在圖書館不會亂跑
: 4. 家長也同意
: 5. 他會仔細計算請假時數而不踰越學校規定
: 請問各位會准這樣的假嗎?
: 理由是?
: 感謝各位賜教...
這只需要考慮學校的「請假相關規定」,其餘就可以不用管了
通常這種情況下要請假,只能用「事假」。事假的時數通常少很多
學生如果想請事假就讓他請,用完是學生的事情
因為請假是學生的權利,所以老師無法限制
如果是我,我會準假。但一切請「按照規定」,所以該檢附資料等等請依規定
通通都照著規定跑,學生、家長若是認為程序很麻煩
希望能簡化的話,就請學生和家長找學校行政單位,你自己只是依規定辦理
同時也利用這機會讓其他學生明白這個原則
就像第三點,請假期間會待在圖書館不亂跑
這點就不用理,請家長來學校接學生,否則請學生留在教室中
家長來接就讓家長接走,也不用阻攔
請假結束返回時間如果超過,則依遲到或是曠課相關規定處理
一切按照規定走,保護老師也保護學生
出了事情,也才不會有責任
而且,通通照規定走,累死的絕對是學生和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