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現有規章有解釋空間 桃猿先提3點建議、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16-01-08 20:23:02
其實談修制度應該沒人會反對,畢竟中職目前針對FA的規章真的蠻多漏洞的
有人肯開第一槍說要修規章,四隊加球員公會一起來談
把規章修完整一點對於球員也是種保障
我覺得目前最大的問題在於提出修改規章後適用的時間點
姑且不論提出來修改的方案對誰比較有利
正常來講要修FA相關規章最晚也該在新球隊跟FA球員簽約之前搞定吧
哪有人家跟FA球員合約都談完換補償程序的時候才提說要修改補償相關規定的
如果真的要這樣馬上修法立即適用的話
那要不要順便來修改一下轉隊費還有最多只能挖兩個FA的規則然後一併執行
作者: pioo   2016-01-08 20:29:00
應該要依原有的規定去解釋及協商 這次改的規定下次才適用
作者: knml (法師)   2016-01-08 20:34:00
只怕交易完成,要改?下次再說,年底再說不趁現在改一改,不知道要等到哪時候
作者: pioo   2016-01-08 20:37:00
有漏洞或不合理當然要改啊 爭議在何時生效及適用時間點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6-01-08 20:38:00
改是真的要趁機改,但適用就要下次起算了,工會方面的聲音也要出來
作者: BarryBarlow (最真的夢)   2016-01-08 20:44:00
工會應該要有聲音出來才對
作者: gogowen (狗狗玟)   2016-01-08 22:32:00
我也贊成修法的下次才能適用,自由球員制度成立後,資本大的球隊絕對站比較大優勢,相對的也要增設一些防止戰力不平均條款杜決這樣的事發生,雖然我不是很喜歡辛苦選到的球員被選走,但這是相對的,無法避免。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09 02:55:00
根本不要鳥他 上次說要改Lamigo有理我們嗎 現在才來哀要改球季結束在改 哪有這樣賴皮的 真難看
作者: crusaders811 (沒事在低調個鳥啊)   2016-01-09 03:43:00
要改也是下次適用 這次照原規範阿 你要挑人就要承擔球員拒絕的風險 哪有修法幫妳限制球員選擇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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