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3-10-28 03:41:02※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IRGXYB4 ]
作者: eddieyu ((☛′▽‵)′▽‵)☛UCCU)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台東縣府資遣費才5萬 雇員告贏了
時間: Sun Oct 27 20:34:22 2013
http://udn.com/NEWS/LIFE/LIF6/8255224.shtml
台東縣府資遣費才5萬 雇員告贏了
【聯合報╱記者施鴻基/台東報導】
2013.10.27 04:34 am
台東縣府所屬工商投資策進會,前年資遣江姓女雇員,僅提早半個月告知,資遣費不
如勞基法規定。她一狀告上法院,成功爭取近11萬元資遣費。
江姓女雇員從2002年底擔任縣府雇員,去年初卻告知「妳不能勝任工作」,通知須半
個月後離職,事後僅發給資遣費5萬多元,但依她計算,至少應該接近35萬元,相差近
30萬元,且預告時間也違反勞基法,她因此爭取權益。
縣府工商策進會表示,江姓雇員工作期間內,曾受雇中小企業總會約1年才回聘,前年
底她請假過多,加上沒有駕照無法處理外勤工作,才被資遣。且勞委會曾解釋「社會
團體」不適用勞基法,工商策進會定位也是社會團體,所以江女就比照辦理。
江女因此提告,但法官認為縣府應依勞基法辦理資遣,不過當事人計算方式略有爭議,
判縣府該給近17萬元,扣除已領5萬多元,還可領近11萬。
作者: alprazolam (insane) 0000-00-00 00:00:00
噓縣府工商策進會,自己要聘女的,活該
作者: Oxhorn 0000-00-00 00:00:00
能夠告贏了 不簡單 這的確是新聞!
作者:
E6300 (漂流木村拓哉)
0000-00-00 00:00:00一定不正啊
作者:
E6300 (漂流木村拓哉)
0000-00-00 00:00:00一兩百萬
作者: agong (agong) 0000-00-00 00:00:00
9年
江女有可能一直在策進會工作,那一年是契約轉到外面,換雇主而已,目的是斷她的年資。很多長期約聘的背景靠山不夠硬或倒了。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0000-00-00 00:00:00政府通常帶頭違法
作者:
hitlerx (谷月涵)
0000-00-00 00:00:00樓上, 政府贏的不會上新聞啊... 除非很大條 像是贏噓噓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