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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zukitw (◎ ω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上廁所不算工時 上櫃公司爆剋扣外勞薪資
時間: Sun Mar 22 08:46:45 2015
自由時報
上廁所不算工時 上櫃公司爆剋扣外勞薪資
2015-03-21
〔記者吳世聰、丁偉杰、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股票上櫃公司「霖宏科技」,遭外勞
指控扣留護照、未經報備放無薪假,強迫扣留儲蓄金、請假服務費,就連上廁所的時間也
不納入上班時數,檢方偵訊後將張姓負責人、黃姓及王姓主管人員,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
法等罪嫌起訴;對此,霖宏科技公告表示,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待司法審理。
科技公司︰靜待司法審理
起訴書指出,生產印刷電路板、位於嘉縣民雄鄉的霖宏科技公司,從1百年起引進越南及
泰國籍勞工,張姓負責人涉嫌以公司規定為由,強行扣留外勞的護照,也扣留部分存摺及
印章。
移民署嘉義縣專勤隊前年查獲一名越南籍逃逸外勞,他供出遭巧立名目壓榨、宿舍居住環
境惡劣及工時太長又不穩定等,專勤隊報請檢察官偵辦,組專案小組調查,受害勞工有75
人。
每年合理報酬 短少逾400萬
專勤隊表示,小組前往公司搜索時發現勞工宿舍破舊,環境極度髒亂,男廁損壞未修復,
淋浴設備無法使用,廚具佈滿油污及灰塵;專勤隊推估,每年勞工合理的報酬,約短少4
、5百萬元。
張姓負責人在檢方偵訊時辯稱,是依合約行事,外勞還未引入就知情;檢方則認為,張某
及黃、王姓主管意圖營利,涉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利用他人弱勢處境為勞力剝削」罪嫌
,依法起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64709
5.備註:
"勞基法"最重只罰30萬 光剝削這些勞工就賺400萬 黑心老闆當然不怕
檢方改用"人口販運防制法"來起訴雇主是正確的
這樣黑心老闆才會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177
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 500萬元罰金
其因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除應發還被害人外,不問屬於加害人與否,沒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