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換工作有很多不懂,我7/3提出離職要求,做到7/31,但是因為一例一休改成到職
日過後給特休假,我的到職日在7/21,年資四年,正常來說7/24(7/22、7/23假日)會有14
天特休假。
各位的公司會要求員工把假休完嗎?因為覺得工作上有事情需要交接,而且公司人人都在
休假,即便補進新人也還不能獨立作業,一定要我休假可能會有代理的問題,而且今天跟
公司反應卻告知我這是單位主管自己應該去做人事調配,並告知我提前一個月遞離職單是
讓他們有時間找人,不是讓我有時間做交接,所以要我應該把假休完...我不懂這是什麼
邏輯,公司這樣的要求是合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