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照經驗沒有對錯,純粹只是語感問題而已至少就我理解,雙重所有格在一些情況下會被部分人當作有些illogical因為如果你已經習慣of A而不是of A's的讀法的話,of A's會讀起來像是多隔了一層關係在其中(朋友的朋友像是我說friends of my father's時,有些現代的英文使用者會覺得這像是在說"a friend of my father's friend"但這個在日常對話中可能真的不是太重要...你如果喜歡台灣一般有教的雙重所有格表達式就用,但知道國外兩種都ok就好了(我上面某一個friend打成friends,請自行無視...手機打字有時候單複數會敲錯
我覺得蠻有趣的一點是,當of後面接的是代名詞的時候,只能用代名詞所有格,不能用受格如:a friend of mine (O); a friend of me (X)有點想建議scju大去找找外國人學中文的論壇,看看外國人對於中文詞序的困惑,試著以native的角度去回答這些問題;然後慢慢會發現,語言就是存在著邏輯臨界的破碎,在那個邏輯破碎的邊界,便透著藝術的風格、語言背後的文化、以及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