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法] 2個段落中某些句子的文法或用字是否正確?

作者: cuylerLin (cuylerLin)   2020-10-28 00:51:46
※ 引述《ppt123 (xp)》之銘言:
(本文可能有排版篇幅的考量,建議手機使用者橫向閱讀)
今天剛好有空想說來針對 原PO 的發問作個完整的整理XD
本文解說將以學術英文寫作為根基,透過對於寫作訊號較為成熟理解
藉此希望能夠幫助到有同樣疑惑的人,可以更進一步地瞭解文法與寫作功能的實務連結
所謂"較為成熟的理解或高級的文法",並不是說中高程度以下固有的學習方式都是不好的
而是在本質上重新補足與加強傳統在文法以及寫作教學裡很大的缺陷:
好像你文法學到最後只是一個可有可無的工具,真正寫作(或創作)的時候
反而標準放低建立在只要意思有到位,要怎麼重新組合都可以
甚至因為(規範性)文法"例外"太多,反而在語言能力到一個階段的時候
若有似無地貶低文法的重要性
但其實真正重要、卻也相當少人著墨的是要如何在規範性與描述性文法間找到平衡
同時在寫作上(特別是學術寫作或高強度的通俗寫作),該如何將這種理解確實、嚴謹地實踐出來
有個滿有趣的類比是,台大史嘉琳教授曾說:是說者的"義務"讓聽者能夠聽得懂。
藉此說明"某種程度的正音"是有其必要的;同樣地,是寫作者的"義務"讓讀者能夠讀懂
而最低限度能夠讓不同程度的一般讀者(general readers)有閱讀共識的
當然就是文法要正確、寫作訊號要確實標記出來的前提下,再去談其他的事情
之所以會這樣嚴格區分,不是為了讓寫作風格變得華麗、句構變得繁瑣
而是在表達概念複雜的情況之下,你仍然可以保有一致的邏輯性,且透過各種寫作訊號
來幫助不論是寫作者本身還是讀者在處理文本的語意邏輯時,能夠至少有文法可循
畢竟語言的產生是為了溝通,有複雜的表達方式,自然而然會產生相對應的複雜句構
(請見本文 (1b.1)~(1b.4)、(2b) 的舉例,都有可能單字、語意、句構無法一次看懂了)
當然由於不是每個人都會天天接觸這些高強度與高知識含量的文本,確實可能有華麗之嫌
而本文單純想要藉由宏觀角度來看待何謂寫作的實務功能為前提來論述
作者: ppt123 (xp)   2020-10-29 04:56:00
總之很感謝~但c大寫得內容豐富 我需慢慢看許多遍來消化
作者: BeanBryant (豆子先生)   2020-10-29 17:29:00
這篇文我要看十遍!先推再看...太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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