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是撲馬的100年題庫班教材 撲師沒給答案我想很久也也不通@@
甲為了強盜,在高速公路休息站下藥在乙的飲料裡,結果乙當場沒喝,帶走以後
在路上喝,喝了之後昏迷因而撞死路人,甲何罪?
強盜一般我看到的題目都只在強暴脅迫,可是下藥我沒遇到...
依個人的看法可寫兩個罪:
(一).強盜未遂:
因未達難以抗拒之程度,無既遂之成立,討論著手問題,而構成未遂???
這邊其實是未遂還是預備階段我不太了解...有人能說明嗎?
(二).殺人既遂之間接正犯
承上未達難以抗拒之程度,就應該沒有支配的問題了,那應該要改成殺人既遂吧?
這邊我也想不透...
我知道論罪有問題但論其他罪也很怪!!
有高手能指導一下嗎? 先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