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司法官證交法

作者: littlefalcon (熊出沒注意!!)   2015-10-18 23:27:20
這個是燦坤借殼案,看到的時候爽翻了,有新聞可以孤狗,跟題目幾乎一樣
噴判決字號開見解掃台就好: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93年度重訴字第42號、台灣高等法院96年度上重訴字第85號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5926號、台灣高等法院99年度金上重更(一)字第15號
更審判決:
原判決關於吳燦坤、張震極、邱吉源部分均撤銷。
吳燦坤、張震極、邱吉源共同違反非證券商不得經營證券業務之
規定,吳燦坤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
,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張震極、邱吉源各處
有期徒刑捌月,均減為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銀元參
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這是院方的說法
要不要照「檢方的角度」去多寫就隨意了
要寫大概有
1、22III、22I被44I包含,不另論罪,按175以包括一罪論(更審用想像競合)
2、20+171(更審被撤銷)
注意時間,當時規定跟現在有沒有差?這件還扯到妥速審判法跟減刑條例,
還好沒有給時間,不然沒人能寫完ㄏㄏ,而且這也跟證交無關了
其他懶得講了,這種題目機巴歸機巴,但一樣的事實不會再出下一次
※ 引述《bbf811tw (北斗星之影)》之銘言:
: [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 五、A公司為在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之上市公司,以經營電子用品及家電販賣為主業
: ,在台灣設有300家分公司,經營版圖快速擴張;甲、乙、丙三人分別擔任A公司之董事
: 長、總經理及會計主管,B證券公司則為A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代為辦理股務事務及
: 股東會相關事務。又C公司為依美國德拉瓦州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每股面額美金0.01元
: ,共發行1億股,其股票不僅尚未在美國那斯達克證交所申請掛牌上市,亦未在
: 那斯達克櫃台公報板之報價系統進行買賣交易,A公司則持有C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 80%。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 (二)若A公司為出售其所持有之C公司股票,遂在A公司總部召開記者會,由甲向記者聲
: 稱C公司之股票已在美國那斯達克證交所申請掛牌上市之消息,隔日各大報章大幅
: 報導C公司已掛牌上市之消息,A公司並未更正。其後,A公司竟未向主管機關申報
: ,即私自透過地下盤商向投資人公開招募,以遠高於合理價格之美股8美金將C公
: 司之股票出售給廣大投資人,投資人因而受到重大損害,案經投資人向檢調單位
: 檢舉該行為屬違反證交法之犯罪行為,則檢察官應依何規定提起公訴始為妥當?
: 應該是近幾年最難的一題...
: 不知道要寫啥好像有成立詐欺市場但又好像沒有
: 最後寫了違反私募規定囧
: 想問大家這題的看法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國猛將阿愛安)   2015-10-18 23:29:00
我相信,知道這個案例的人,寫出來的分數,不見得比沒看過這個案例,但法裡概念清晰的人還高分.結論:基本概念的理解,還有條文熟悉度才是王道.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5-10-18 23:31:00
兩位都上榜啦~~~
作者: littlefalcon (熊出沒注意!!)   2015-10-18 23:32:00
我沒考歐~幫人猜題整理資料有叫他們看看而已:)不過會寫44條的應該不多吧^^"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5-10-18 23:34:00
好吧 那一樓跟樓上的同學們都上榜啦~~~XD
作者: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5-10-18 23:34:00
44條完全不會去唸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國猛將阿愛安)   2015-10-18 23:35:00
@@.
作者: fox999 (fox)   2015-10-18 23:37:00
你淫了..........
作者: littlefalcon (熊出沒注意!!)   2015-10-18 23:38:00
作者: Ray7169781 (FAQ)   2015-10-18 23:41:00
連字號都噴得出來...甘拜下風
作者: sjy0821 (jyunyi)   2015-10-19 00:31:00
原po有開班授課嘛~太強了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10-19 00:39:00
QWQ
作者: BrightKiller (石頭)   2015-10-19 00:41:00
佩服
作者: fault1229 (過)   2015-10-19 08:49:00
佩服
作者: maxwell77112 (max)   2015-10-19 09:19:00
174I(7)有適用餘地嗎?
作者: sigit (只要用心..........)   2015-10-19 10:43:00
如果真的是20 22 171 那的確按基本概念去推就有了 44寫到的應該是商法組的 就讓他吧
作者: albear (鐵雄)   2015-10-19 10:48:00
給報名嗎?xD
作者: nk10 (築夢踏實)   2015-10-19 11:42:00
太誇張了真厲害
作者: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5-10-19 11:45:00
有考完證交就宣告比賽結束的八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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