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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回覆W222大跟super0517大的問題
因為我這次是考法警,所以我是只就法警的名次問題做出推測
開場前還是要先報一下不堪入目的成績
105四等法警:
法學知識與英文 72
國文 申論38(作文28公文10) 測驗16 54
行政法概要 51
刑法概要 46
刑事訴訟法概要 34(...)
法院組織法 68
平均 54.166 錄取標準 52.666 名次 77
可以看出這次能夠錄取大部分是因為法組的成績有拉起來
不過我自己是本科系畢業,說真的挺對不起刑法和刑訴老師的...
W大所言"不能看錄取就表示自己是正取"這件事
以及super大說的"不能單看名次得知正、備取?"
因為我自己是去找級距表
級距表下面有本類科需求名額
而在法警(男)這一列,有寫說需求名額是74位
故我自己是先推測前面74位都會通過體能測試
並且都會去報到,來推說自己是正取還是備取
然後為何不會是增額的原因,因為74個是已經增額過了
所以74名之後的名次大概等同於候補
說簡單一點,就跟警察特考一樣啦~
後面的名次就是除非前面的人體測被刷掉或沒去報到
才輪得到你這樣
但二者還有一個不同就是在於
警特錄取後還有受訓,而分發是依照受訓後的成績
但法警是報到前就要先分發了,報到後才會去受訓
所以我自己有一點較不明白的是
如果法警分發後沒去報到,是否會直接找後面的補進去?
因為我警特也有上啦...所以我可能要好好想想
以上,希望能夠解答兩位的問題。
若有錯誤的話也請其他大大幫忙指正一下,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