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
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
即為通過。
以上是憲法增修條文 但還是不太明白所謂"半數"的意思
現在有1900萬人有投票權
假設有1200萬人出來投票 800萬同意票 400萬不同意票
請問這種情況罷免有成功嗎?
還是說同意票必須超過950萬票?
只有這裡不太明白 求解答
作者:
ycaa (谷聯狂人-歐塔尼)
2019-12-28 09:25:00韓導的罷免類似 25%的總人數同意罷免且同意>不同意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9-12-26 17:14:00有。你可以和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比較。
有經歷過鳥籠公投年代你會比較體會舊公投一方會積極投票,一方會拒絕領票
作者:
eebear (失敗不等於零)
2019-12-26 19:41:00簡單說950萬出來投票,這個投票就有效,半數以上同意就通過
1超過950萬,2,800勝400萬, 當然成功最聰明是反對不要出來投票,製造低於950萬
作者: THCxyz 2019-12-26 23:31:00
條文講的"有效票過半數" 是指"有投票裡面的有效票"過半數
作者: Qfallleaves (( 瑜 瑜 )) 2019-12-27 02:58:00
這題其實搞懂條文的數字概念就可以了,原po不用太執著……題庫多做一些,真的不難看出答案都大同小異喔~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9-12-27 08:34:00還在鳥籠公投,過半限制的意義在你要選擇督促人民投票與否把門檻降低導致如果要保有原有價值的人民也必須要積極參與公投 否則只要少數願意表態的公民就可以推翻原有價值體系而會推出公投的往往是會積極參與投票的人,一般人傾向被動
上次民意代表投票之選舉人數假如1000萬 罷免成功就要同意票500萬+1票ㄅ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9-12-27 14:56:00"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 500萬+1投票, 然後500萬+1 裡面"有效票"過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