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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 | 升等考傳舞弊 消防員拿手機搜尋作文題目送辦
49分鐘前
由考選部主辦的「109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高雄考區傳出違規、舞弊事件,一名來
自台東縣政府消防局的黃姓消防員,今早在鳳山國中考場考國文科時,涉嫌拿出手機「谷
狗」作文題目,疑似意圖抄襲,被監考人員當場查獲,並向警方報案,警方依《刑法》
137條違反考試規定,移送法辦。
今年的作文題目為「嚴謹的態度」,監考人員在第一節考國文時,發現黃姓消防員夾帶手
機進場,還在手機上「谷狗」作文題目,監考人員暗中觀察疑似有作弊,當場對黃員調查
,而當黃員拿出手機時,螢幕上出現的正是作文題目「嚴謹的態度」。
監考人員對黃員表示已違反國家考試考場規定,並決定報案,高市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趕
到瞭解案情後,帶回調查。
警方表示,黃員涉嫌違反《刑法》137條,「對於依考試法舉行之考試,以詐術或其他非
法之方法,使其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
項之未遂犯罰之。」
109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是屬國家考試,有行政警察人員、消防人員及海岸巡防人員等
三類公務員考試,訂今、明兩天舉行,全國設有臺北、臺中、高雄及花蓮等4考區。
今天消防人員第一天考試內容為,第一節上午9點至11點考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第二節下午1時至2時考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第三節
下午2時40分至4時40分考火災與爆炸基礎理論與實務。沒想到一名現職黃姓消防員在鳳山
國中考場疑作弊,被監考人員當場抓包,黃員一度求情,但監考人員堅持移送法辦。
據109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應考須知規定,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之
各款情事之一,考試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考試時發現者,予以扣考。
考試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考試訓練階段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考試及格後發
現者,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並註銷其考試及格證書。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
辦理;因此監考人員依規定報請警方處置。(林錫淵/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