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十項全能襄理被炒魷魚 法院認銀行違法解雇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45619
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
曾任職銀行證券襄理的陳姓女子,任職期間曾取得高達10種測驗合格證書,
但101年間卻被銀行以「確不能勝認營業員工作」為由解雇,
認為銀行是違法解雇,因此向台北地院提告確認雙方僱傭關係存在,
並求償解雇日至今的每月薪資。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銀行從未給陳女丙等或丁等考績,難認陳女
有不能勝任工作之情,且也沒給予陳女改善機會,判銀行應按月
給付陳3萬0500元薪資,可上訴。
據悉,陳女原在銀行擔任資深營業襄理,任職期間擁有「證券商業務人員」、
「信託業務人員」、「產物保險業務員」等10項測驗合格證書,101年間
她突被銀行以「確不能勝任營業員工作」為由解雇,但她認為這是違法解雇,
雙方應仍存在僱傭關係,於是憤而提告求償每月薪資,並要求郭姓、
曾姓主管為此連帶賠償120萬元並登報道歉。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銀行若認為陳女有工作問題,平時就應與陳女面談並限期改進,在
未予改善機會的情況下就逕行將陳女解雇,確與勞基法規定不符,雙方可認仍存在僱傭關
係,判銀行應自103年4月收到起訴狀時起,至陳女順利復職日止,按月給付3萬0500元薪
資,但兩名主管免賠,也不必登報道歉。
心得:其實在銀行,證照只是一個可以賣東西的門檻,也就是證照只是基本的,
但重點放在能不能賣出商品,達成上面給你的手收扣打。
我猜這位記者所寫的『十項全能襄理』很可能是年資深,快可以申請退休,
或是雖然有十張證照,但最近業績不太理想,於是這些高成本的員工
就成了銀行的資遣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