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麥可貝瑞,對於這幾年ETF風潮評論中的第二點,
「因指數化選股的因素,造成有些低成交量的股票也被納入其中,
當黑天鵝出現投資人大舉贖回時,管理人礙於兌現壓力必須賣出持股,
而此時成交量過低的股票就會是個問題」
對於以上這個論述,有幾個想法與問題
1.原文是指INDEX FUND 而非ETF,以我的理解ETF在次級市場存在方式是股票而非基金,
所以管理人並不存在因大舉贖回而需兌現的問題
2.即使有機構投資人在初級市場大舉贖回的狀況,
只要確保ETF的贖回機制是實物贖回,
基本上ETF管理人就不受限於成交量過低的個股
以上觀念不知是否正確
另外有個問題,以台股ETF來說,證交所的網站可以查詢ETF的贖回機制,
(EX.0050 實物贖回 / 006208 現金贖回)
但一直找不到美股ETF(VTI,VT,VOO...等)關於這方面的資訊
以上問題請各位大大指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