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最近打算運用ib換匯再匯回台灣以實現美元的財產交易所得,畢竟當初匯出美元的成本已不
可考,用這方式將美元匯率實現的獲利當做海外收入,應能降低台灣國稅局追稅的風險(?)
我知道在臺灣銀行美元是匯差成本最小的幣別,那麽除了美元之外,想請教匯差成本最小的
幣別是什麼呢?
一開始我以為是歐元,但從臺銀官網即期匯率看起來新加坡幣or瑞士法郎好像才是僅次於美
元匯差成本最低的幣種?
作者:
alex1973 (alex1973)
2024-09-05 09:58:00你搞錯重點了, 要申報的實現獲利只要你券商那邊賣出就已經達成, 不需要匯回匯出至於申報的匯率, 基本上拿著獲利當日或者當月的台銀公告買入該幣別的即期匯率去申報就行當然啦, 如果你是實際上就有台幣需求, 就匯回來沒問題
不是的,我台灣有用錢需求,除了券商部位的獲利實現,還考量美金換匯台幣的實現,所以才打算電匯回美金以外的幣別
作者:
MozeIII (Moze)
2024-09-05 11:44:00你不可考不代表國稅局和銀行查不到你當時結構匯率啊,你是想把你當時在台灣台幣換的美元換成別的幣別當作斷點然後再匯進來單純當作海外所得吧?你金額有很大嗎?沒有的話其實不用做這種事情,沒什麼幫助,如果金額很大的話做了也沒意義,國稅局會要你提供證明,所以別找自己麻煩比較好,除非你海外金流願意攤開來給國稅局品嚐匯率不可考,可以問你銀行要求調閱水單,另外你匯回的錢究竟是獲利匯回還是本金匯回?
把美元換成台幣的收入不是海外收入,是資本利得,你沒有報國稅局只要查你,你就是要罰錢
他是天才吧,意思應該是在國外將美元換回台幣匯兌損益在海外實現,應該算海外所得
不確定可不可以從海外券商直接匯款到台灣的台幣帳戶,這樣所得就是海外收入(?)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4-09-05 13:04:00匯兌損益在海外實現就是海外所得,在國內實現則是財產交易所得,前者有基本所得的免稅額,後者沒有免稅額。應該說後者要納入綜合所得,跟其他收入共用免稅額。就我的理解是在IB做美元換歐元的動作,應該會實現匯兌損益,但我也遇過承辦人在電話中跟我說沒有換回台幣都不算實現損益雖然我覺得應該不是這樣,但除非要走復查、訴願、行政訴訟這條路,有時也很難跟承辦人爭論什麼...
「沒有一億資產無需自作聰明 有一億資產請找專業會計」這題的正確解答就是上面這句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4-09-05 14:52:00但畢竟我只是在電話上詢問。我問承辦人能否就其見解白紙黑字寫一張公文給我以備日後參考,似乎頗為難的樣子。我暫時又還沒有實際要匯回,就沒有追根究柢下去。
作者:
MozeIII (Moze)
2024-09-05 15:12:00因為你要做的這件事情會讓你未來舉證更麻煩,解釋更多,給的資料更多,就非常有可能被抓到小辮子,當然如果你認為自己從台灣匯出的起點到回來的終點完全合法合規,那你可以嘗試看看,匯差成本看你怎麼算,可以簡單用買賣差/匯率,%愈低成本愈低,可是你要看的應該是你在ib的賣價跟你台灣銀行的買價算
海外美元換歐元部分,應該屬於資本利得,所以有賺的話會列為海外所得,等你把外幣換成台幣時,則要另外申報匯率,看有沒有匯差,這部份則併入國內的財產交易所得換回台幣部分,後來就是併入綜所去算
匯差賺錢不用舉證但是賠錢要,所以是不是花錢消災,報少少的資本利得就不會被找麻煩?
作者: latw (latw) 2024-09-05 18:18:00
750萬與最高20% 自行體會
作者:
MozeIII (Moze)
2024-09-05 19:26:00通常匯回我都報獲利,所以不需要去考慮結購成本,本金的話有些銀行會計算,你也可以去調閱,除非你很多筆又拆很多間銀行。實務上我跟我稅官說我就以那一年最高的匯率去報我的成本,你成本高報通常都可以接受因為絕對不會有問題,但還是看你實際的狀況吧 只要你稅官ok都沒問題說錯,應該是成本低
看了好久才看懂你在問什麼,是說有必要這麼搞剛嗎?台灣的稅率也沒這麼重啊@@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4-09-06 00:32:00如果你不介意繳稅的話,不要一次實現太多就好了。漏報25萬或漏繳1.5萬以下只要補繳,不加計罰款。你就等國稅局寄補稅單來,照繳就可以了。如果你覺得平均成本在29左右,一年可以實現個7萬美元。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4-09-08 10:20:00你要他書面回應 你要發函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4-09-08 16:56:00發函大多公務員也只會回覆法律條文給你 別太期望他們的解釋 要是他們解釋被你誤解他們也是有點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