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cher1991 (壹仟玖佰玖拾壹個弓箭手)》之銘言:
: 今天鄭嫌拿刀出來作勢要砍人但尚未動手前,警方就開槍把他擊斃了。保護了那些可能被砍的人,撿回一命
: 可是社會輿論會怎麼評價警察及殺兇嫌的行為?
節錄舊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712/33521278/
台北市一名富家子昨凌晨在內湖住家旁叫罵滋事,轄區兩名警員獲報趕往處理,男子竟
勒住老父脖子,再持刀瘋狂追砍警員,一名警員情急下連開5槍,2槍射中男子胸腹部送
醫不治。事後家屬批警員執法過當,質疑:「為什麼連開5槍?」並要求公布監視器還原
真相。警局則表示,警員開槍是否過當已進行調查。
但家屬對於警員連開5槍打死人,強烈質疑警員執法過當,林男姊夫說:「警察太惡劣了
!」死者姪子也指摘:「台灣有精神疾病的人有多少,就算再嚴重、再像瘋子,也不應該
對人開槍,這是對生命的基本尊重。」家屬並要求警方立即公布監視畫面,不要掩蓋真相。
「刀殺傷力沒槍大」
對此,民間司改會執行委員高涌誠律師表示,警員面對危急時刻,開槍時機應視比例原則
而定,他舉例,如果對方當時拿槍,可能就沒有爭議性,「但刀在一般觀念中,沒有槍的
殺傷力大。」難免會引發執法過當爭議。
被兇手家屬噴是正常 不過社會輿論是支持警察擊斃兇手
作者:
mirza (張良)
2014-05-23 15:15:00車箱內嗎?如果是不魯斯威利或丹佐華聖頓,應咳OK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4-05-23 15:15:00最重要是現場的人證和監視器才能知道是否用鎗過當
作者: antilibra 2014-05-23 15:15:00
XXDDD 拍拍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05-23 15:16:00千萬不要等警察出手 現行犯要民眾自己解決為妥
並不會 只要隔著一隻手開槍就可以! 嫌犯只會咳兩聲昏倒
作者: wsx26997785 2014-05-23 15:16:00
支持警察 這次調查員警 以後臺灣治安更惡化
作者: WhiteMage 2014-05-23 15:16:00
100分!! 正確答案
作者: Mentat 2014-05-23 15:16:00
警察:對方拿刀攻擊有點危險...隊友有帶紙筆嗎 我算一下比例
作者:
ZunYin (感謝我生命中一切的美好)
2014-05-23 15:16:00千萬不要開槍,上次有個警察開槍以後
作者:
linein (linein)
2014-05-23 15:16:00不開槍等死啊
作者:
david838 (警察 出來洗地啦)
2014-05-23 15:17:00結論:保險不要調Auto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4-05-23 15:17:00很奇特的現象是,對媒體不信任,但是會信任它記載的事情?
但是不小心掛掉了,或是變成白痴(被滅火器K中頭一類的)
作者:
phix (88)
2014-05-23 15:17:00在美國正常啊
作者:
ake1234 (折紙は俺の嫁)
2014-05-23 15:17:00沒練過的近距離刀殺傷力比槍強多了
作者: pathfinder (just enjoy the show) 2014-05-23 15:17:00
改配電擊槍啦
作者:
williebom (回憶...洗刷不掉...)
2014-05-23 15:19:00司改會那個是白癡嗎 近距離刀殺傷力遠高於鎗好嗎= =
作者:
antiSOC (antisoc)
2014-05-23 15:20:00這樣都不能開槍?那以後給警察配鉆板好了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15:21:00
支持員警 另外想說 武力就該用在這種情況 而不是靜坐抗議
作者:
baelrog (貝爾羅格)
2014-05-23 15:21:00我不贊成在人那麼多的地方開槍,流彈會打到人。
作者: jazz19860929 2014-05-23 15:21:00
選你正解
作者:
catclan (...)
2014-05-23 15:22:00富家子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4-05-23 15:23:00如果要解決警察用鎗,為何到今天為止沒有更改法條?
作者:
icefrog (冰蛙)
2014-05-23 15:30:00被人追殺的情況警察一生也沒幾次吧 情急就射了難道要拿自己命去賭嗎
所以現在警察學聰明了 等民眾自己圍捕吸收傷害再登場
作者:
awangya (阿丸兄)
2014-05-23 15:32:00至少警察開槍只是被批 總比被砍死然後計個嘉獎好吧
真的有這麼多笨蛋...又要警察救人又要他們不開槍...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4-05-23 15:35:00其實本來就應考量比例原則不是說不能開槍
作者:
SuperUp (( ̄▽ ̄#)﹏﹏)
2014-05-23 15:36:00不考量會否過當的結果就是拍肩到頭破血流
如果你拿這樣的想法解釋比例原則那324那天你應該是支持警察
作者: imdodoim (Ken) 2014-05-23 15:52:00
在美國警察開槍是毫無疑問的 扯電擊棒勒.. 神邏輯
作者:
alpha008 (Evolution)
2014-05-23 16:32:00近距離 刀可比槍來得致命勒
作者:
Stacyyyyy (Stacyyyyy)
2014-05-23 16:33:00六公尺內還沒拔槍的員警很難抵擋刀客,不到1.5秒就近身了
作者: sss0813 (sss) 2014-05-23 19:20:00
家屬:你給他砍嘛 砍累了他就不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