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了半天你卻沒發現這些東西早就有了
死亡賠償基金??
現在早就有犯罪被害補償金
以2009年來說犯保協會總收入約兩億兩千萬
由政府補助的部分約三千七百萬
主要用途是該協會的人事費用及相關雜支
所謂的賠償主要來源是緩起訴處分金和認罪協商判決收入
死於飛機的千萬起跳是因為飛機的保險保的多
死於渡輪和公車的錢也是因為保險的多少
同樣被撞死現在有強制責任險也是兩百萬
你所說的啥鬼死亡賠償金額的差異 根本來至於保險額度的差異
跳針啥人命不等值??
你覺得少你可以現在幫自己保個千萬的險
你掛了不就可以拿到千萬了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個人覺得很奇怪
: 算一算 這樣賠多少?
: 為什麼既然國家要介入,不要完整一點呢?
: 個人認為應該把所有致人於死的賠償制定制度化
: 為什麼同樣被撞死,被有錢人撞領的多,被窮人撞就沒什麼錢可領?
: 為什麼同樣死於交通事故,死於飛機千萬起跳,死於渡輪或公車
: 就不一樣的錢?坐飛機的還多是有錢人還有意外險。
: 我建議國家設立死亡賠償基金
: 大家一律平等,被車撞死,被人殺死,就按年齡補償一定金額
: 而有過失責任者,則依其過失責任比重由法院判決賠償
: 個人資產多少%的金額,最低200萬起跳,
: 資產不足者200萬者必須分期付款。這些錢就存入死亡賠償基金
: 支付不幸者補償金。這樣就不必用國家稅金補貼了。
: 而且賠償使用個人資產的百分比,這樣才不會讓有錢人酒駕殺人
: 無關痛癢。才能讓過失者感到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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