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ntleman888 ()》之銘言:
: 路邊「借」安全帽 2女大生遭訴淚崩
: 2014-06-24 15:01
: 〔記者姜翔/台北報導〕2名年輕貌美、身材姣好的女大生,騎車出遊時,因少一頂安全
: 帽,隨手向路邊停放機車「借一頂」,警方循線找到2人時,2人不知事態嚴重,還說「大
: 不了賠他一頂」。警方依侵占罪將2人法辦,在警方告知2人侵占屬公訴罪,會留下前科時
: ,2人霎時哭成淚人兒向警方求情「怎麼會那麼嚴重」。
: 在台北市就讀科技大學的李姓、吳姓女子,上月中前往台北市公館商圈逛街,離去時,因
: 騎乘機車的李女和吳女約定要載她去學校上課,但李女只有一頂安全帽,原想作罷,但吳
: 女說「沒關係啦,跟路邊借一下「愛心的」。豈料失主發現安全帽不見,報警處理,警方
: 依車牌號碼循線找到2人。
: 李姓、吳姓女子被警方約談到案說明後才知事態嚴重,警方也感嘆,年輕學子如此輕易就
: 背上前科「真是得不償失」,訊後2人親自向失主致歉,失主雖然接受道歉,但依法仍需
: 依侵占罪法辦。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38818
警方用侵占罪移送法辦有問題吧?
這種行為應該是竊盜才對吧?
而且這兩個女生到時候跟法官說只是借來用用沒有占為己有的意思
刑法不處罰使用竊盜
或許這兩個女生可以逃過一劫而不構成竊盜罪
放在路邊不設防的確只能用侵占.如果他是撬開防護裝置的話才是偷
作者:
losel 2014-06-24 15:43:00不意外 高官/高學歷/學生/女人 犯法時就是能比較被原諒
作者:
WinnieDad (小熊維尼的天才老爹)
2014-06-24 15:43:00那找一天我也去跟郭台銘借個幾億來用用…
嘴巴說說法官就要信嗎?事實就是用完還把傘留在身邊啊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06-24 15:45:00他們倆個沒有還 不是使用竊盜
作者:
wego5566 (WEGO!)
2014-06-24 15:45:00侵占的構成要件是易持有為所有吧....怎會變成破壞防護
作者:
accin (acc)
2014-06-24 15:46:00身材繳好年輕貌美女大生偷安全帽 VS 身材肥油矮醜窮板友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06-24 15:46:00這個有個76年的判例 可罰的違法性 還有他們先前也沒前科檢察官應該會緩起訴
作者:
odsan (安東尼尼)
2014-06-24 15:47:00馬的 要是是兩個肥宅就直接抓去關了
幹安全帽跟幹紙我想是不能比的,應該還是有可罰違法性但有可能緩起訴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4-06-24 15:51:00不知道能不能借鮑鮑
作者:
accin (acc)
2014-06-24 15:52:00他媽的肥宅偷安全帽根本罪該萬死阿 連FACE都支持槍決
作者: thirtycm (thirtycm) 2014-06-24 16:02:00
真好,罪有應得,我以前也是雨衣被幹走,能體會受害者的心情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06-24 16:06:00絕對是使用竊盜
看口供怎說摟~她要是以為那是無主安全帽之類的~~就ㄎㄎ
作者:
juneday (juneday)
2014-06-24 16:17:00樓上看一下1f推文好嗎?還有這也不是使用竊盜,她們沒有還
作者:
tjtjtj (新)
2014-06-24 16:20:00竊盜+1 侵佔係對自己所持有他人之物變更為己所有之意侵佔遺失物行動客體必須是脫離他人實力支配下之物
原本的物主沒有對東西施加任何保護.東西又在公共場合
作者:
tjtjtj (新)
2014-06-24 16:26:00縱放置於他人機車上之安全帽亦難謂為脫離他人實力支配之外
估狗了一下 這類似雨天拿別人傘 看案例比較接近偷竊非本就持有該物,則應以竊盜罪嫌送辦
作者:
tjtjtj (新)
2014-06-24 16:40:0050年臺上字2031號判例意旨…^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