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發完這篇文鐵定被打成蛆
但事實是怎樣
我必須要講
討厭一個是非不分的政黨
不代表自己也可以是非不分
「當你對抗著怪獸,自己也逐漸變成對抗怪獸的另一頭怪獸;
當你凝望著深淵,深淵也正凝望著你。」
※ 引述《heal55 (繼續努力)》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展元主播:郭冠英如爽退 號召拒投國民黨
: 時間: Thu Jul 10 14:37:0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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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弟要來打蛆蛆的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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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噓 s410294:違反哪一條法律你舉出來 07/09 13:38
: : 我有說違反哪一條法律嗎? 你可以不要跳針嗎?
: :
: : → frogha1:外來的統治集團殖民本地人, 所以才會理所當然把黨職併公職 07/09 13:38
: : → sexygnome:法律哪一條規定黨職可併公職?那公司的年資可併公職嗎? 07/09 13:45
: 現在黨工可能都太年輕 不知道早期是可以黨職併公職的
: 包括連戰 宋楚瑜 關中 胡志強 都有喔
: 法條來了 一開始黨職可以併入公職年資
: 1971/9/17,「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發函給考試院的一紙文書,檢奉的「黨職併公職」年資互相採
: 計要點,載明: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服務地區包括台澎金馬及海外僑社,大部分業務是受政府委
: 託辦理,其總社及所屬省市服務社各級專職人員的任用、升遷、敘薪、考績、獎懲等辦法
: ,都是比照政府有關法規訂定,實質與公務人員並無差異,為獎勵忠勤及便於與公務人員
: 交流互調計,總社及所屬省市服務社各級專職人員具有法定任用資格者轉任政府公職時,
: 擬請比照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及亞洲反共聯盟總會等社會團體專
: 職人員服務年資,於轉任政府公職時予以採計案例,核敘相當職級,採計原有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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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服務總社專職暨公務人員服務年資互相採計要點」雖然在1987年12月3日廢止,但
: 國民黨執政的考試院又在1988年9月第一八五次會議通過決議 (簡稱一八五決議):「有關
: 採計要點廢止前,已由黨職人員轉任公務人員者,依法令不溯既往原則暨基於保障既得權
: 益的觀點,於退休、撫卹時,仍得併計黨務年資,但採計要點廢止後始轉任公務人員者,
: 不得併計黨務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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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噓 threebig:中立選民的護航已經沒招了嗎 哪條法律說可以黨職併公職 07/09 21:33
: 打你的臉了 要出來道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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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行政命令的差異
前者是必須由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始得生效
後者為行政機關在不違背法律的前提制定的規則
我剛才去查了一下
此要點應屬「行政命令」
要玩話術的話,完全沒打到臉
"國民黨所轄單位「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以機密速件發函給考試院"
頂多是行政命令性質
不至於法律位階
除非這道公文確實是由立法院(或是當時的國民大會通過)
再經由總統公布
否則它怎樣也不是「法律」
只能屬於行政機關通過的行政命令
當然它確實是違反法律,理應不得生效且即應廢止
當然它確實是違反法律,理應不得生效且即應廢止
當然它確實是違反法律,理應不得生效且即應廢止
喔對了
行政命令和法律的概念
高中公民應該有教
我老一點
國中三年級公民就教過了
這是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