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論文出事了,都說自己不知情的八卦嗎?

作者: NCKUer (NCKUer)   2014-07-11 17:29:49
※ 引述《shawninlove ( )》之銘言:
: ※ 引述《NCKUer (NCKUer)》之銘言:
: : 這是台灣學術圈長久以來都有的問題
: : 學術界與校方要求學生不得抄襲 但卻公允教師抄襲學生 這些案例層出不窮
: : 案例太多了 本人當時在成功大學就學時 同實驗室的同學幫指導教授寫期刊
: 麻煩您先定義一下何謂寫期刊?!
: 方法不是您同學想的,論文不是您同學寫的
: 程式不是您同學摳的,請您同學協助跑模擬數據也不跑
: 請問這種情況不掛您同學名子是不是非常正當
我們非常期待您方的回信 特別是如此寶貴的意見
但是 挪用到別人的作品之前 是否要知會對方或附上姓名呢???
別說是學術著作了 就算是網路或個人的文章應該這麼做 這些都是最基本的尊重
連這樣都做不到了 那別說當教授了 連作家、出版的資格都沒有
請問您方的教授是不是手上有同學承諾書 承諾他的文字完完全全放棄
還有 請注意 該承諾書、悔過書中有沒有不合理的疑似被霸凌字眼
我也寫過悔過書 在實驗室霸凌下很多人都寫過這種白痴的文章
您方如果是該實驗室的學生 或希望保護該教師 會希望我公佈那些悔過書的照片嗎???
會有人相信裡面寫的東西會是出自內心的書信嗎
任誰都知道逼迫別人寫這些東西是非常不道德的 就像欺壓他人簽本票一樣
我們也很歡迎您方伙同教授來指控 那些投稿有email證據留存的 也有被欺騙的證據
有跑模擬又怎麼樣 用到別人的共筆就算是共同著作了
共同著作 沒有別人的同意怎麼能挪用呢??? 那他人參與共筆前
知不知道他的作品未來不會掛上他的名字 這件事有沒有書面紀錄呢???
很多的學生在共同創作前不知道他忙的東西將來不屬於他的
在台灣的慣例幾乎等同於用騙的 騙學生會掛名 莫名其妙被抄或被挪用
事後教授、校方才跳出來 說學生再怎麼做 作者都不含學生 這樣有公信力嗎???
您方是否希望台灣的學術圈變成國內最大的詐騙集團呢???
: : 剛開始教授誘騙學生會掛上學生姓名 最後學生的名字被撒銷了
: : 那位教授的名字叫做林輝堂 這麼做在學界上非常正當
: : 事實也證明做完了這件事後 林輝堂仍能火速升上正教授
: : 這位學生最後在論文口試上被林輝堂指控論文抄襲
: : 當時的口試委員包含楊竹星、李忠憲、陳敬與鄭伯炤
: : 這些人、這些教授 沒有一位敢站出來 沒有一位敢質詢林輝堂指控學生論文抄襲之情事
: : 部分人甚至要求學生證明「自己沒有論文抄襲」
: : 怎麼證明呢??? 怎麼可能有辦法證明自己的論文有沒有抄襲呢???
: : 這就算是用網路、超級電腦也沒辦法做到的事
: : 我後來告訴我的同學 請他們列出被指控的抄襲對象、文章、內文
: : 想當然 根本沒有論文抄襲
: 您同學修改前的論文 以及 您同學所抄襲的期刊與學長的論文
: 都還在老師那裏 當初您同學聽到要開學術委員會可是立馬承認抄襲並寫悔過書
: 請問這樣是否有證明「自己有論文抄襲」
悔過書內容是否屬實呢??? 悔過書中有寫到他抄誰的、抄哪篇文章、哪個字嗎???
既然知道學生論文抄襲 為什麼讓對方口試呢???
那不是表示您方教授口試前根本沒在看論文 為什麼會沒看呢??? 還是故意裝作不知道???
沒看也有其他人可以看吧 實驗室都沒有人了???
當時他們為了證明自己沒抄襲的作法是拿搜尋引擎一句一句搜 紀錄沒有重覆字句
當教授的有必要這樣整學生嗎??? 搜完了有辦法證明自己沒有抄襲世界上任何一份著作嗎
交大該名教授指控學生論文抄襲您知道他後來被指控抄誰的嗎??? 抄指導教授的老婆
為什麼抄誰的 學生會到申訴後才知道呢??? 交大該案件後來教授敗訴 學生畢業了
而且那件事到勝訴至少拖了一年
不是所有學生都能那麼幸運 台灣的學界法律對教師學術道德約束力非常薄弱、不公平
被抄了還會被告 您認為這樣的體制很正當嗎???
您認為您所辯護的教授其做法非常正當嗎???
還是您希望我們調出IEEE往返的email來看看 看看學生有沒有參與
: 恕刪..
: 最後,說了這麼多您同學,何不說說您自己呢??
我本人 歡迎指教 如果我發行的作品有瑕玼那也就認了 一樣比照審理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4-07-11 17:31:00
拉椅子 等雞排
作者: chen1765 (~奇男子~)   2014-07-11 17:32:00
二造說法完全不同.....
作者: winchin (撼動宇宙的第一小步)   2014-07-11 17:32:00
科 洪仲丘也寫了悔過書阿 難道有悔過書 玩人的那票人就沒罪嗎?
作者: imanikki (とっつぁん(′‧ω‧‵))   2014-07-11 17:33:00
馬英九也說他不知情啊
作者: soulism (soulism)   2014-07-11 17:33:00
有黨證,就沒事啊
作者: bugmens (2013新年快樂)   2014-07-11 17:34:00
歷史共業
作者: nautasechs (Nomen mihi est Mark)   2014-07-11 17:37:00
該去買啤酒了
作者: warewolf (一個人)   2014-07-11 17:40:00
戰!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4-07-11 17:42:00
戰啊…八掛版回來了
作者: JAYW (台南市大埔街97號)   2014-07-11 17:44:00
指導教授指控自己學生抄襲卻同意口試確實很奇怪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7-11 17:46:00
有八卦!!!!
作者: dingcross (一顆布丁*叮)   2014-07-11 17:51:00
疑點的確很多呀...另一方要怎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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