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今天公布最新結果
高公局表示:針對遠通公司未於今(103)年6月30日前完成轉置,高公局給予遠通公司缺
失、違約通知,並限期於7月28日前應完成違約改善:經檢核遠通公司所提違約改善資料
,該公司逾期於7月29日始完成改善,高公局將依契約規定自遠通公司7月21日收受違約通
知書之日起至7月29日共9日,按日處以新台幣50萬元之懲罰性違約金,共計新台幣450萬
元。
遠通因為安置國道收費員有缺失,經過2次改善期,終於被罰了450萬
但是遠通過去已經被罰了上億元,但現在好像1毛也沒繳?
有人知道目前的進度到底是什麼嗎
附上高公局說明網頁: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3&p=5522
補上新聞:
http://newtalk.tw/news/2014/07/30/49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