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goma (兩津)
2014-08-18 08:17:07※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上面有提過了....
: 慈善團體本就要說明善款的用處,也需要讓捐款人知道有多少錢用在行政費用上。
: 那些員工當然要領薪水,問題是他們有沒有告知捐款人這件事。
: 錢不是捐給誰就誰的,告知用途或是給於錢的使用情況是必須的。
: 所以就看之後的說明了...
: 我去看創世的網站也找不到善款用途的資料。
我就直接一點說好了
一個機構的收入,
除了來自各方捐款之外,
也會靠著政府的補助,
如果機構內有販售商品,那販售所得也會是一部份。
按照法律,確實應該由機構公佈捐款使用比例,
但實際上,那就是「一大筆錢」的挪用。
在沒有公布以前,記者也不會有所根據「捐款」一定是流向了「獎金」。
機構應該要公布善款比例,沒錯,這是他的缺失,
但是光這樣子,就說「踢爆」創世挪用款項發放獎金。
在我看來,受傷的不是單位,
而是那些辛苦的員工,原來他們被定位成不能發獎金的一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