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李明賢/台北報導】
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洩密案一事,鬧得沸沸揚揚。行政院長江宜樺昨首度公開回應此
事,他說,當初陸委會顧慮張顯耀仍要照顧家庭,才會安排轉任國營事業董事長,但這項
安排並沒有付諸實行,而張最後也破壞「這個understand(認知、默契)」。
張顯耀洩密已進入司法調查,當初陸委會有意安排讓張轉任國營事業董座,遭各界非議,
江揆昨與媒體茶敘時表示,依他過去任主管經驗,下屬若涉不法,要依證據做符合比例原
則的處理。
江揆指出,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當初向他報告時,強烈懷疑張顯耀有洩密情形,因陸委會
非檢調,所以只能是強烈懷疑,因此必須調整張顯耀的職位。
江宜樺並舉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與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涉貪案為例,也是要求2人調職或要求
退休,雖然當時手上沒有足以起訴的證據,但是身為首長必須有所處置,如果不處理,
讓事情擴大,會覺得怠忽職守。
至於此案對兩岸關係的衝擊,江揆說,兩岸交流已制度化,張顯耀涉洩密是個案,不表
示兩岸交流制度或互信有問題。
江揆表示,張顯耀也許個人在處理事情上有些不當與不合法規之處,不表示兩岸交流制
度或互信有問題,希望個案歸個案,兩岸應推進的事情能穩定推進。
未來談判如何不踩「紅線」,江揆說,公務員處理公務不應洩密,這是基本認知;這次
事件,必須處理的是任何公務員洩漏被界定為「密」或「機密」的公務內容都是不對的
,並不是兩岸協議監督流程或公務體系有缺漏,而是公務員沒有守法。
http://news.msn.com.tw/news3860495.
4.備註:我也要養家安排個董座給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