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足協:不提供旅外球員額外津貼

作者: 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   2014-10-11 18:01:55
※ 引述《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之銘言:
: (轉貼)
: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273221637
: 陳昌源為了台灣隊,放棄世界杯?
(轉貼)
再談陳昌源代表台灣出賽 http://www.sportsv.net/articles/2263
10月9日,台灣足協發表了一則聲明,雖然未指名道姓,但其實就是在解釋陳昌源的出賽
問題。下面就先來看看足協是怎麼說的:
<旅外球員返國出賽相關聲明 >
前言:為提升我國足球發展,於國際賽為國爭取佳績與榮耀,本協會擬依國際足球總會﹝
FIFA﹞所訂定之法則條款「Regulation Plays' Agents」為網羅有意效力中華隊之本國旅
居國外球員之規範基準,以合乎國際足球總會﹝FIFA﹞之方式,與全球旅外球員共同努力
,創造互惠雙贏的合作模式;依該規範,本協會基於保護球員及維護本身適法性,不會與
任何球員或非國際足球總會﹝FIFA﹞承認之經紀人簽訂任何形式之同意書或備忘錄。
一、有關旅外球員返國出賽,本協會負責支付相關事項如下:
1、旅外球員在台測試及出賽由居住國往返臺灣或比賽地點來回經濟艙之機票乙張
2、旅外球員在台測試期間及出賽﹝入境至出境期間﹞之保險。
3、旅外球員在台測試期間及出賽之食宿﹝以下榻飯店之自助餐形式供應,一日三
餐,一人份﹞
二、本協會為非營利組織,目前並無支付旅外球員出場費之預算,爾後若有企業集團專款
贊助,則將予以調整編列。
三、旅外球員在台期間之個人行為言論應自行負責,本協會亦將善盡關懷之責。
四、上述條款本協會保有修改之權利,如有變更將另行公告。
作者: oidioi11 (平靜)   2014-10-11 18:07:00
不論法條如何 這種你還要人家當兵 根本不想他回來踢吧
作者: maikxz (超級痛痛人)   2014-10-11 18:19:00
他只要入境不要超過一定天數是不用當兵的,結案。
作者: idunhav1 (你知道天空為什麼是藍的?)   2014-10-11 18:43:00
台灣各體育協會根本就…樓下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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